因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报表等8项违法行为类型,土默特左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警告并处罚款228.3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7月31日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下称“罚单”)显示,土默特左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警告并处罚款228.3万元,涉及的违法行为类型有: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报表;未按规定落实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未按规定收缴假币;占压财政税款或资金;报送不良信息前未履行告知义务;未按规定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个人信用信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7月24日,公示期限3年。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同时,有一名责任人领罚。罚单显示,土默特左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王某平被罚款6.5万元,涉及的违法行为类型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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