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9 月 9 日晚十一点多,松江区松汇中路上的车辆行人开始逐渐稀少,小梁开着一辆新能源汽车正行驶在这条路上。
就在行驶到一处斑马线的时候,王女士恰好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左转,横穿马路。然而,等到小梁发现时,已经来不及反应,汽车重重地撞上了骑电动自行车的王女士。
更不巧的是,没有戴头盔的王女士被撞向了对向的机动车道,迎面而来的面包车同样躲闪不及,再次撞上了王女士,并造成其重伤身亡。
驾驶新能源车的小梁拨打了 110,等待警方前来处理。在随后的调查中,警方发现,小梁还没有取得驾驶执照,属于无证驾驶。
不仅如此,警方还发现,小梁在限速 30 公里每小时的这条道路上,驾驶汽车的行驶速度达到了 58 公里每小时,严重超速,这也是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最终,交警部门对这起事故做出了责任认定:
小梁因存在无证驾驶和超速驾驶两项违法行为,应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面包车驾驶员超速、被害人王某驾驶非机动车过人行横道未下车推行,应承担次要责任。
而且,小梁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根据法律规定,无证驾驶,或者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导致一人以上重伤,并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或者是全部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小梁最终因为交通肇事行为受到了刑事处罚。在刑事判决之后,王女士的家人很快就向法院提交了民事侵权损害赔偿的起诉状,要求被告共同赔偿243 余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案的众多被告之中,肇事司机小梁的母亲梁女士也赫然在列。
相关证据显示,小梁的母亲梁女士才是涉案新能源车的车主,原告认为,梁女士明知儿子没有驾照,却放任儿子驾驶她的车辆,因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在法庭上,梁女士却表示,她对于自己的儿子驾驶汽车出门根本不知情。而且,为了防止还没考出驾照的儿子偷开汽车,梁女士已经将这辆车的两把车钥匙全都锁了起来。
那为什么小梁还是可以驾驶这辆新能源汽车呢?
原来,这辆车其实是小梁购买、贷款的,只是挂在母亲梁女士名下。而作为一款新型的新能源汽车,除了可以通过车钥匙启动以外,还具备了使用手机 app 启动汽车的功能,小梁正是通过这种方式来驾驶汽车的。
梁女士称,对于这一点她毫不知情。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叶名怡表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未经他人允许,驾驶他人所有的机动车,交通肇事发生事故致人死亡的,由实际的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责任,如果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对这个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也有因果关系,那么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小梁的母亲监管不力,作为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对车辆的状况掌握清楚。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肇事司机小梁承担 4/7 的责任,车主梁女士则应当在这其中承担 1/4 的责任,
扣除保险公司的赔偿外,按照判决,小梁应当赔偿原告 62 万余元,梁女士应当赔偿原告 28 万余元。
来源:案件聚焦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