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2 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在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信盛广场,女子多次将小孩摔在地上。画面中,一名身着红色短袖的女子,多次将一名幼儿摔到地上,身后一名光着膀子的男子上前劝阻,抓住女子的双手,但该女子仍然试图挣脱。而另外有一男一女两名热心市民上前护住小孩,热心女子抱起了幼儿,热心男子拨打了报警电话。
8 月 12 日 13:50,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情况通报:8 月 11 日 13 时许,110 接报在高明区荷城街道三和路附近有一名女童被殴打。民警迅速到场处置,在一诊所内找到被打女童刘某及其父母。经查,事发当天刘某由母亲涂某携带外出,期间涂某突然徒手打摔刘某,后被群众及时制止。经治疗,刘某伤势暂无大碍,已交由其父亲等亲属妥善看护。涂某系在册精神病患者,事发后已送院医治。
目前,相关善后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
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律师钟致远表示,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如果涉及民事责任,则由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承担。从上述通报能够看出,涂某殴打自己的女儿,从常理判断,属于精神病发病期间。钟律师建议:如果市民明知身边有精神病患者,最好是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止突发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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