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公益诉讼起诉人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诉杨某某、某传媒公司、某网络公司、某科技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当庭判令四被告删除已发布的虚假信息,注销 " 网络水军 " 虚假账号 1200 余个,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共计 100 万元。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四被告中的杨某某利用其注册的多家公司研发的平台,招募数量庞大的兼职人员充当 " 网络水军 ",并通过操纵 " 网络水军 "" 养号 " 等方式,开展有偿 " 转评赞 "" 直发 "" 投诉举报 " 等业务。经调查,杨某某等共 " 养号 "1200 余个,完成 " 转赞评 "" 直发 " 任务 24 万余条,任务金额合计 896 万余元;完成 " 投诉举报 " 任务 1200 余条,任务金额合计 19 万余元。四被告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网络舆论环境和互联网信用管理秩序,破坏了相关行业、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损害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网络空间是亿万网民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秩序是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危害社会、危害他人,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最基本的常识。但令人咋舌的是,四被告通过专业化的商业模式设计,形成分工合作的 " 组织架构 " 模式,在认识到案涉行为已被列为整治对象的情况下,仍为谋求不法利益,从事网络虚假信息的黑灰产业,不收敛不收手。对此案的查办,是我国互联网领域重拳出击、铁腕整治 " 网络水军 " 的一个缩影和镜头,真有大快人心之感。
网络空间干净清朗,是网民之福;网络空间乌烟瘴气,是群众之祸。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网的环境下,网络空间延伸到哪里,法治就要覆盖到哪里。一段时间以来,一些 " 网络水军 " 通过造谣引流、刷量控评、有偿删帖、炒作虚假热点等方式误导网络舆论,甚至通过假冒新闻媒体敲诈勒索等非法行为,牟取非法利益,侵害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良好的网络环境,危害网络生态,必须加以大力整治。
事实上,自 " 网络水军 " 出现以来,整治工作始终没有停止。从出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到开展 " 清朗 "" 净网 " 等专项行动,再到对 " 网络水军 " 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网上各类违法违规乱象得到整治,网络生态状况整体向好。然而," 网络水军 " 不光具有危害性,更极具隐蔽性、顽固性甚至传染性。随着治理的不断深入," 网络水军 " 也在 " 改头换面 " 悄然潜行,衍生 " 新变种 ",使其构成更加错综复杂,违法犯罪行为不断翻新,如同从最初的个体化、小作坊经营,朝着行业化、公司化、职业化方向发展,给监管和整治带来新的挑战。
整治 " 网络水军 " 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全过程、全链条治理。针对 " 网络水军 " 涉及环节多、链条长,主体多元等特点,从源头抓起,以永远 " 在路上 " 的清醒与坚定,始终保持对 " 网络水军 " 的高压严打态势。充分用好法律武器,加大违法违规账号查处力度,揪出组织、雇佣 " 网络水军 " 的幕后黑手,最大限度挤压 " 网络水军 " 生存空间,铲除相关黑灰产业的毒瘤及其滋生土壤,让违法违规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还网络空间一片清朗,把网络空间的前途命运和精神家园的幸福美好,牢牢掌握在网民手中。(金羊网 文 / 林伟)
编辑:严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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