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卖“拍黄瓜”又遭举报了。有消费者反映称,自己在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的某餐饮店就餐,发现该商家在无冷菜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售卖凉菜,希望有关部门进行检查。但是,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称,经检查,该店证照齐全,属于热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该店提供的拍黄瓜、泡椒鱼皮、皮蛋豆腐等冷菜,均为预包装食品,开袋即食无需加工或改刀,其中皮蛋豆腐还需要浇热油,因此不予立案。
举报“拍黄瓜”案件由来已久,上海曾经有人在一年内以“无证拍黄瓜”为由向1372家餐饮店提出高额索赔。但是,这一次“拍黄瓜”举报却踢到了预制菜的铁板上,颇有一些“用魔法战胜魔法”的味道。举报者举报小餐馆没有冷菜经营资质却在“拍黄瓜”,而小餐馆卖的却是预制菜,根本不需要加工,“开袋即食”。一个小小的新闻里集中了两大饱受争议的食品话题。
之前,“拍黄瓜”之所以成了“职业打假人”最爱举报的项目,是因为这个家常菜之前属于食品监管中“冷食类食品”的特殊类目,对餐馆提出了配置不低于5平方米的制作凉菜的专间等专业高门槛。所以,在之前,对小饭馆卖“拍黄瓜”几乎都是无资质经营,“一告一个准”。
畸高的罚款被加在“拍黄瓜”的家常菜品上,之前也引发了舆论的强烈质疑,凸显了之前既有的食品监管的宏观规定和实际运营之间的落差。为了在法律制度上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去年7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专门公布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对“拍黄瓜”做了松绑。今年5月实施的《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对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和许可程序进行了细化和完善。特别是对拍黄瓜、泡茶、解冻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行为,明确设置“简单制售”经营项目,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仅设置专区就能依法经营。这一实事求是的监管措施改革,被《人民日报》称赞为:从上海优化“拍黄瓜”经营许可看到了“微改革”激发新活力。
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面对日益严格的食品监管,以及潜在的“职业举报”风险,一些餐饮机构选择以预制菜来应对。预制菜,特别是预制凉菜根本不需要改刀加工,“开袋即食”,了却了很多食品安全风险,却带来了次生问题。
且不谈较为复杂、专业的预制菜本身的食品标准、营养均衡等固有问题,就是:消费者的知情权有没有得到保障?店家有没有主动告知消费者:消费者满怀期待、花了不低价格购买的竟是预制菜?在一些高大上的饭店里,后厨忙着烫着塑料袋里的预制菜;五星好评的美食上桌前,顾客听到了微波炉的“叮”的一声。
在这起举报案件中,我们知道了,原来一些小店里卖的拍黄瓜、泡椒鱼皮、皮蛋豆腐等冷菜都是预制菜。那么,店家有没有主动告知那位“举报人”这是预制菜?“举报人”是不是在举报再由市场监管部门调查之后,才知道这是“预制菜”?那么消费者的知情权又体现在哪里?那些花了不低价格,满以为在馆子吃到的是锅气十足、现切现做菜品的消费者,有没有从中读到一些苦涩和尴尬?
当预制菜PK“拍黄瓜”举报,谁才是赢家?当餐饮企业用预制菜的“一招鲜”,破解了复杂的食品监管标准,谁才是输家?当食品在“数据”上越来越安全,口味却日益趋同于“开袋即食”时,消费者真的受益吗?
无疑,这是一场复杂的博弈,监管没有现成的答案。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知情权,都是餐饮行业的根基所系,不可偏废。“食品安全大如天”“中华美食,名扬天下”,必须管,一定要管好,这就要求食品监管回归群众的真实需要:安全,美味(做不到美味,至少不能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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