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北京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北京中方信富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该公司(下称中方信富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未按时办理业务场所变更手续;公司合规管理、内部控制不到位;客户营销服务留痕保存不全,电子签约系统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缺少客户签名,合规管理系统的客户为非实名登记,合规管理系统与客户管理数据库相互割裂、互不关联,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难以有效嵌入业务流程;部分营销人员不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个别无证券投资顾问执业资格的员工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建议;营业场所公示信息不完整;部分员工在营销宣传过程中存在虚假、误导性营销宣传及承诺收益情形;未说明荐股软件所使用的数据信息来源。
根据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暂停新增客户12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总部及各分支机构在暂停期间不得签约新客户、老客户服务期结束后不得续约、不得以“投资者教育”等名义变相开展投资咨询业务。暂停新增客户期满后,该公司应当向北京证监局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北京证监局将视整改情况组织验收,验收完成前,不得新增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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