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温州苍南金城医院和苍南惠民医院聘用的部分医师多次在未取得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情况下,擅自为患者开具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被苍南县卫生健康局予以罚款5万余元。
公告显示,2022年4月26日至2023年2月27日,苍南金城医院聘用的3名医师未取得特殊级抗菌药物处方权,擅自在医院为患者开具特殊级抗菌药物处方8张。2022年7月17日至2022年10月29日,2名医师未取得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擅自在医院为患者开具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4张。
2023年6月30日至2024年1月18日,苍南惠民医院院聘用的2名医师未取得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擅自在医院为患者开具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53张。
上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已构成违法。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1)项,苍南县卫生健康局对苍南金城医院予以警告并处罚款29800元,对苍南惠民医院予以警告并处罚款22260元。
资料显示,苍南金城医院与苍南惠民医院始创于2013年,均为综合民营医院,属于医保、农保定点医疗机构。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