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上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广东通报的12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其中包括了湛江市徐闻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黄来兴违规插手乡村振兴项目受贿案。
通报提到,2019年至2023年,黄来兴利用担任江门市新会区副区长、银湖湾滨海新区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便利,为私营企业主承揽景观改造、垦造水田等项目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黄来兴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广东的通报提到黄来兴的问题发生在其任职于江门期间。他刚刚出任江门市新会区副区长时仅34岁,便已涉案。
黄来兴 资料图
黄来兴生于1985年2月,早期在江门市工作,历任台山市公安局水步派出所科员,台山市台城街道党工委委员,台山市汶村镇党委副书记,汶村镇镇长、镇党委书记等职。
2019年,黄来兴任江门市新会区副区长,后任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此后,黄来兴跨市调整,调任湛江市坡头区委副书记,挂任海东新区党工委副书记。2023年3月,黄来兴任徐闻县委副书记、代县长,随后去代转正,直到今年4月被查。
今年6月,谈到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广东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当地建立包案领导负总责的办案专班,对案件查办进行全过程领导,强力查办疑难复杂案件。其中,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包案查处江门市蓬江区委书记劳某某、湛江市徐闻县县长黄某某、韶关市曲江区区长李某某等6件党政“一把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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