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长沙市交警支队了解到,10 月 21 日下午 14 时许,长沙高新交警大队黄金中队在月亮岛路普瑞隧道西出口处开展酒驾整治,民警对一辆车牌为湘 A***5 的小型轿车驾驶人任某(男,47 岁)进行酒驾筛查时,检测仪发出预警,随后民警对任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 60mg/100ml。
出乎意料的是,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2016 年 11 月他因酒后驾驶被望城交警查处;2022 年 1 月他又因醉酒驾驶被岳麓交警查获,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次已经是第三次酒驾被查了。因在驾驶证吊销期间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任某将面临行政拘留 20 日,并处罚款 2800 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
"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请广大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而以身试法,铸成无法挽回的大错。
潇湘晨报记者曾永红 通讯员杨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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