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集团 视觉中国 资料图
10月18日,远洋集团境外债务重组过程中的关键一环——英国重组计划的债权人会议召集聆讯(Convening hearing)开庭。法官同意在现有分组基础上,召开债权人大会进行投票,时间定为11月22日。
因为旗下美元债受英国法管辖,远洋集团选择通过并行的英国重组计划和香港协议安排实施境外债务重组。香港协议安排计划的债权人会议召集听证会定于10月31日举行。
在英国重组计划机制下,法官具有较大的裁量权,满足投票率只是基础条件之一,方案的公平、最优等因素均在法官的考量范围。法官将远洋集团计划今年12月召开的核准聆讯(sanction hearing)延期至明年1月。
此外,针对债权人小组提出的关于方案的股权保留问题、远洋集团主要股东签署的支持文件等多个疑点,法官明确表示将在下一阶段即核准聆讯环节进一步审理。
基于现有分组召开债权人会议
这场备受关注的庭审于英国时间10月8日的上午10:30开庭,下午4:30结束。正如这场聆讯的名称一样,法官需要判断是否根据现有的分组,准许召集债权人会议。庭上,债权人小组提出重组计划有关的问题疑点,并表达对目前重组计划的强烈反对。
全程听完聆讯的消息人士向记者表示,法官同意以现有的债权人分组,来召集债权人会议,时间定于11月22日。
据此前公布的重组方案,远洋集团将未偿还本金总额约为56.36亿美元的债务分成四个分组,A组为19.18亿美元的贷款,B组为19.2亿美元票据、C组为11.98亿美元票据,D组为6亿美元永续债。
对于分组的差异,远洋集团此前曾解释,银团债务有许多既有的担保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境外资产;相比之下美元债券发行人不持有实质资产。
目前,各组的投票率依然差距较大。来自法庭的消息,远洋集团现有的重组方案投票率为A组86.27%、B组19.07%、C组12.06%、D组17.97%。为吸引债权人投票,10月18日,远洋集团发布公告,再一次将基本同意费的截止时间延后至11月1日。
不同组别的回收率亦有差别。上述消息人士介绍,基于庭上提及的独立第三方分析结论,A组的清算回收率为4.9%-9.9%,B组为2.2%-4.7%,C组为0.9%-1.9%,D组为1.3%-2.8%。庭上提到,按照重组计划预计的回收率分别为A组23.8%-29%,B组11.2%-18.1%,C组4.6%-12.5%,D组6.7%-14.2%。按上述计算所得的各组别债权人的重组回收价值分配为A组60.4%,B组27%,C组7.3%,D组5.3%。
在法庭上,远洋方面称,按照重组计划任何组别债权人均将获得远高于清算情况下的回收率,因此,重组计划不会使得任何一个债权人的权利受损。上述消息人士称,法庭最终认可各组别债权人的权利存在明确差异,因此认可当前分组,并同意按此召集债权人大会。
债权人提出的诸多疑点将在下一阶段审议
核准聆讯对双方面均非常重要,法官会综合考虑重组计划的公平性、可行性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要求,进而决定是否批准重组方案。
庭上,法官宣布,至少需要3天核准聆讯完成审议和判决,核准聆讯的时间也由此前的12月2日延期至2025年1月13日。债权人可以获取更多的准备时间。债权人小组的英国御用大律师表示,将提交更多证据,包括专家证词等来反驳重组方案。
法官同时提到,远洋集团重组方案相比市场上其他重组案例现有股东股权的保留比例更高,股东享有的份额过大就会相应地挤占债权人的份额。记者获取的文件显示,以现有的重组方案,在重组完成后,远洋集团现有全体股东(包括主要股东和公众股东)在股权稀释后,仍可维持50.7%的持股。
对于远洋集团的主要股东中国人寿曾经签署过支持文件、股权回购承诺函等文件,是否为增信文件,远洋集团和债权人各执一词。远洋集团认为支持文件是“Non-Binding”性质(不具备法律约束力),这在通函中有明确说明;债权人则认为这是增信行为,且远洋不应该拒绝披露这些签署的文件。对于这些签署的文件,法官称,这属于公平性的范畴。债权人则表示,将在核准聆讯(sanction hearing)上重点提出质疑。
对于法庭上涉及的股权保留问题和公平性问题,法官同意相关疑点在后续的核准聆讯阶段进一步审理。
法官还要求远洋集团通过资料库(data room)形式公开相关文件信息给债权人,以向后者提供更充足的信息。
针对债权人提出的多个问题,法院同时要求发行人在说明函件(explanatory statement)中做出说明和解释,远洋方面还需要说明重组方案如何影响所有利益相关方。
债权人小组表示,法院在这一阶段准确指出许多公平性疑点,说明目前重组方案存在明显漏洞。债权人小组要求公司必须保证信息公开透明及推出改善方案,才有机会最终通过重组方案,否则将继续全力反对。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