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广东的刘先生向澎湃公众互动平台“服务湃”(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称,他在广州越秀区的一处租房到期后,遭房东威逼、诈骗及利用合同陷阱等方式扣押租房押金5400元。
对此,涉事房东黄某表示,扣除的5400元押金里包含了水费、电费、燃气费、维修费、清洁费,“当时维修是我让两个师傅过去的,然后垫付了5000元,这个费用按照合同应该由租客来付。”
但该说法遭到了刘先生的否认,他称退租前已缴清了水电煤费用,5000元维修费过高且对方没有单据。
据刘先生介绍,2021年7月15日,他通过中介租下了广州越秀区登峰街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每月租金3500元,并缴纳了7000元的押金。“最初是签了一年的合同,后来期满后又续了2年,租期就是到今年8月。”
租房到期后,刘先生决定退租,然而在清算押金的时候,却被房东扣下押金5400元。
刘先生称,租房期间,楼上的房子经常处于无人居住的状态。但该房屋的业主回来住过几天后,“洗澡水就顺着地砖往楼下漏。”他怀疑,楼上卫生间防水没做好。
“当时我打开卫生间的顶部,发现包裹水管的木头,水都渗进去了,这也导致我租的房子卫生间灯管漏电。”刘先生说,事后他打电话给房东要求维修,房东联系工人更换了5根灯管。“如今退房,房东却以该维修费为由,扣除5000元押金。”
“这个很不合理,这是房东和楼上业主的纠纷,压根不是我的责任,而且没有任何收据和发票,房东一定要扣5000元。”刘先生称,房东还以煤气灶、书桌滚轮受到不同程度损坏为由,另外扣除了400元的折旧费。
由于不满房东的扣费行为,刘先生多次和对方理论,却遭到了对方威胁。
刘先生提供的双方沟通录音显示,房东多次称会打电话给刘先生所在的单位,称他是管理干部、党员,如果不接受扣除5400元押金,会向他单位的党委书记反映。
双方沟通未果后,刘先生曾向越秀区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投诉。9月20日,刘先生接到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的回复,称经核实,涉事房东主张租客所缴押金扣除水、电、燃气、房屋维修费(屋主与租客各承担一部分)、保洁费以及8月份租金后,剩余1600元,已全额退还给租客,调解不成功。
对此,刘先生称,自己是每月15日缴纳租金,7月12日自己就缴纳了下个月的租金,刚好租住到8月15日,并没有产生8月份的租金。而且水、电、煤气费在退租前也已经全部支付。
针对上述情况,10月15日,澎湃新闻记者联系了房东黄某,对方表示,退租后确实扣除了5400元的押金,但这些押金包含水费、电费、燃气费、维修费、清洁费,“当时卫生间灯坏了他叫我去维修,然后我给两个师傅付了5000元,这个是我当时垫付的。”黄某称,该费用双方已经协商一致,各自承担一半,刘先生只需要承担2500元,其余扣除的押金包含了水电费等。
维修费5000元是否有相关的单据?黄某称,维修工人是在外面随便找的,并没有相关的收据,付费也是微信转账的,“我们的合同约定维修费是由租户承担的。”
关于刘先生称退租前已付清了水电费,黄某未正面回应。
对于黄某的说法,刘先生称自己并没有就5000元的维修费和黄某达成一致,“维修费没单没据,5个灯管5000元谁信?”
同日,澎湃新闻记者也联系了越秀区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当事人对调解结果不满意,建议走司法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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