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 日,贵州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委办公厅原副主任陈丽萍受贿、行贿一案。
▲庭审现场。图据黔南中院
检察机关指控,2005 年至 2023 年,陈丽萍利用担任贵州铜仁市市中办事处主任,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贵州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人员在工程项目承揽、资金拨付、公司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600 万余元。2019 年 10 月至 2021 年 9 月,陈丽萍为其夫妻二人的工作调动和谋取职务提拔,请托他人提供帮助,给予他人人民币共计 69.5 万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行贿罪追究陈丽萍的刑事责任,陈丽萍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去年 10 月 27 日,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贵州省委办公厅副主任陈丽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今年 4 月,她被通报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称,陈丽萍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政治攀附,参加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毫无组织原则,弃守廉洁底线,违规违纪谋取职务利益;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来源:红星新闻、黔南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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