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为外籍香港居民提供签证便利的通知
为便利香港与内地人员往来,助力香港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自即日起,外交部驻港公署将为外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外籍香港居民提供更加便利的签证政策:
一、上述人员赴内地从事商务、旅游、探亲、访问等活动,均可获发有效期最长为5年、停留期不超过180天的多次签证。
二、上述人员申请签证时,免于提交往返交通票据和酒店订单。
三、上述人员曾在中国驻外签证机关留存过指纹并获发签证者,向外交部驻港公署申请签证时可免采指纹。
以上签证政策不涉及外籍家庭佣工。需要提醒有关申请人的是,基于个案情况的不同,签证官员可能会调整签证有效期、停留期和入境次数,或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接受面谈,申请人并不当然获发最长有效期或停留期的多次签证。此外,适用中国与部分国家互发多年多次签证安排的人员,相关安排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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