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幼儿园
10月11日,陕西西安市雁塔区狮呈品格幼儿园多名幼儿出现呕吐、腹泻等情况。事发后,雁塔区成立由教育、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展开处置调查工作。公开信息显示,该幼儿园成立于2021年,但至今未取得办学许可。
10月15日晚,西安市雁塔区委宣传部发布通报称,截至10月15日,已确认48名幼儿感染诺如病毒,现症状稳定,无重症病例,无新增病例。根据实验室对留样食品的检测结果,综合临床表现,已排除食物中毒。
此外,由雁塔区教育、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调查发现,涉事幼儿园存在内部管理不规范、办园资质不完善等问题。对此,工作专班入驻开展停园整顿、全面整改,全力保障患病幼儿治疗,对全园幼儿进行体检,并根据部分家长意愿做好转园入学工作。针对食堂运营当中的失范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对其立案调查,疾控部门指导幼儿园完成终末消杀,同时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秋季传染病防治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于办学资质不完善问题,区纪委监委已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狮呈品格幼儿园由陕西狮呈品格科技有限公司开办,工商档案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为两个自然人。公开信息显示,狮呈品格幼儿园建于2021年9月,位于西安市雁塔区新安路司法小区内,建筑面积3107.74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面积2160平方米,开设有9个教学班和3个托育班。
不过,西安市教育局官网公示的2022年、2023年西安市幼儿园一览表中,并不包括狮呈品格幼儿园。
极目新闻此前报道称,事发后,一名家长质问园方,涉事幼儿园是不是没有办学许可证。一名工作人员承认该幼儿园暂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该幼儿园招生已有几年,曾向相关部门提过办证资料,“(办证)已经到了最后一步,正在处理”。
《陕西省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办法》(2014版)第七条规定,城镇幼儿园和地处农村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举办幼儿园,须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发给登记注册证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而2024年2月7日起施行的最新版《陕西省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办法》规定,举办民办幼儿园应当依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安全防护、保教人员交接班制度,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幼儿食物、药物中毒,患传染病交叉感染以及触电、烫伤、冻伤、摔伤和走失等事故的发生。
上述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违反本办法,存在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生办园的;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造成幼儿触电、烫伤、冻伤、摔伤和走失等事故等情形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损失、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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