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四川省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资阳市财政局、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出台制定《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措施》涉及发放购房消费券,支持实施房票安置,支持销售模式创新,鼓励开展“以旧换新”,加大金融政策支持,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新购房家庭就学就业,支持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等方面,自2024年10月16日起施行。
《措施》显示,自本措施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前,凡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90平方米以下每套8000元、90平方米(含)至144平方米每套10000元、144平方米(含)以上每套12000元发放购房消费券。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教师、医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公安民辅警、现役(含军队文职人员和职工)和退役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环卫人员、道德模范、引进人才、市外户籍人员、我市农村户籍人员、符合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按90平方米以下每套10000元、90平方米(含)至144平方米每套12000元、144平方米(含)以上每套14000元发放购房消费券。普惠购房补贴与特定人群购房补贴不叠加享受。
购买新建商品房项目车位的,按照每个车位2000元发放车位购房消费券(同一购房人最多可以领取两个车位的购房消费券)。鼓励开发企业给予购房人购房消费券同等额度及以上的购房相关优惠。购房消费券用于购房人直接支付购房价款或购买车位价款,开发企业在房屋或车位不动产权证办理后按程序申请结算,所需资金由属地财政承担。
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市外推介、楼盘展销、“以租代购”、先试住后购买等模式促进销售。支持各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军队、社会组织、村(居)委会等组织开展团购活动。同一团购主体在中心城区同一开发项目一次性团购3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在正常优惠的基础上另行给予团购优惠。团购优惠可与阶段性住房消费券叠加享受。
在支持新购房家庭就学就业方面,《措施》明确,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其义务教育阶段的直系子女可凭《四川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表》由雁江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有就业需求的,可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一个季度内为每个家庭推荐3个及以上就业岗位;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职业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政策。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且有创业需求的,在租赁本地国有企业商业用房时,给予租金优惠。
在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方面,资阳市在核定借款人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时,不与借款人缴存时间系数和账户余额挂钩。同时,取消首套房和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差异,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7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对应上浮20%。
资阳市将统一首套房和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再交易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20%。凡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购买住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先租后购,同一个自然年度内,办理过租房提取的缴存人,在市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还可办理购房提取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此外,支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分期缴纳,开发企业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时缴纳比例不低于50%,余款由开发企业承诺在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缴清。
对房屋首次登记时应由建设单位代交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允许建设单位锁定同等价值房源并承诺承担共有部分应分摊维修费用后,即可办理首次登记。
适当下调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放宽分期开发和价款缴纳时间,优化调整开竣工时间,允许分期分宗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允许规划核实分期验收。支持车位和住房同步销售、同步交付、同步办证。支持市内优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收购困难房地产开发项目,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并购贷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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