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新加坡与美国签署为期30年的民用核能协定,该协定将让新加坡能更多地了解美国有关组织的最新核技术和科学研究成果。新加坡政府表示,此举将有助于新加坡就核电能源的使用做出“更明智的选择”,并强调该国尚未就部署核能做出任何决定。
据新加坡《海峡时报》8月1日报道,7月30日至7月31日,美国国务卿布林肯访问新加坡,并于31日与新加坡外交部长维文签署了“123核合作协定”(123 Agreement),该协定将有助于新加坡进一步了解美国关于核能的最新技术及相关研究。预计美国与新加坡间的协定将在经过美国国会审查后于2024年底生效,有效期30年。
“解锁”美国核能技术
新加坡《联合早报》称,“123核合作协定”是美国推动外交和经济活动的重要工具,在法律上约束签署伙伴遵守美国制定的不扩散标准,同时深化美国与签署伙伴的政治和经济关系。根据美国《原子能法》第123条,“123协定”必须列明合作条款、条件、期限、性质和范围,同时满足9项核不扩散标准内容,包括签署伙伴(核武器国家除外)须确保转移的核材料、设备与技术不会用于开发核武器或其他军事用途等。
新加坡与美国签署上述协定后,新加坡可“解锁”美国的核能知识与技术(即获得接触被出口管制的美国核能技术的权限),加强新加坡对核能的理解与能力建设,促进学者、政府机构和企业等利益相关者在知识分享、训练计划等核安全有关事项上的合作。新加坡可持续发展和环境部(MSE)及贸易与工业部(MTI)表示,新加坡的一些伙伴国家使用的核能技术与设计可能含有源自美国的部件或知识产权,签署协定是新加坡与这些伙伴展开核能合作的先决条件。
新加坡还将加入美国“负责任使用小型模块化反应堆技术的基础设施”(FIRST)计划,由此将获得接触核能前沿网络的权限,包括与美国国家实验室在内的美国核能实体机构的交流,与开发新核能技术的国家的接触,最终促进自身的核能能力建设。小型模块化反应堆的发电能力约为传统反应堆的三分之一,被认为更适合土地稀缺、人口稠密的新加坡,较之于传统反应堆,其发电能力更低,安全标准更高,所需缓冲区也更小。
“目前的常规核技术并不适合新加坡。但鉴于民用核技术的进步,我们需要跟上这一快速发展领域的突破步伐。”维文在“123核合作协定”的签字仪式上说。
新加坡已研讨核能使用多年
据《联合早报》7月31日报道,目前能源领域约占新加坡总碳排放量的40%,随着新加坡转向电动化和数码化,未来电力需求将持续增加。为实现最迟在2050年达到净零排放的目标,其必须推动能源转型。新加坡表示,核电能够以相对较低的成本提供稳定能源,而太阳能和风能等可再生能源虽然可以提供零排放能源,但由于日照或风速的间歇性,其供应并不太稳定。所以新加坡正在考虑包括核能在内的所有潜在清洁能源选项,以实现其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的目标。
新加坡政府和有关报道强调,签署“123协议”并不代表新加坡一定会建设核电厂。新加坡两大有关部门MSE和MTI称,他们正深入了解核能源发电技术和相关影响,但现阶段还未决定是否采用核能源。政府的一份声明表示,在做出任何于新加坡部署核能的决定前,都需要“详细研究核能在本地环境下的安全性、可靠性、可负担性和环境可持续性”。
据路透社报道,2011年,新加坡政府曾就日本福岛核事故表态称,事故不会影响其关于核能的“预可行性研究”,但“即使完成了预可行性研究,我们距离为新加坡做出任何关于核能的决定仍有很长的路要走”。2012年,新加坡完成核能前期性研究,结论是当时的核能技术不适用于新加坡,因此暂不考虑建核电站,但须培养了解核能安全的专才。隶属新加坡总理公署的新加坡国立研究基金会于2014年开展10年计划,欲栽培100名核科学家,成立新加坡核研究与安全所是计划的一部分。2017年8月,新加坡核研究与安全所展开核安全研究工作,强化新加坡对核安全的认识,以确保本区域若发生放射事故,该国有能力保障民众安全。
2022年,新加坡能源市场管理局委任的能源2050委员会(Energy 2050 Committee)发布《迈向能源转型2050》(Charting the Energy Transition to 2050)报告并表示,长远来看,当低碳替代能源的技术成熟,且在经济上变得可行,包括核能在内的能源来源都可能用于满足新加坡的用电需求。
截至今年7月初,美国已与24个合作伙伴签署“123协定”,包括中国、印度、韩国等国,东南亚国家则有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和越南。《海峡时报》报道称,东南亚国家中,马来西亚、越南、印尼、菲律宾和越南都对核电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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