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是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对道路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近年来随着对酒驾危害性认识的深入人心和法律打击力度的加强,酒驾现象明显减少。但所谓 " 酒壮怂人胆 ",仍然有不少人喝酒后侥幸心理作祟,把他人和自己的人身安全抛之不顾。
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林某酒后驾车撞了巡逻车竟让亲儿子顶包?
2024 年 6 月某日晚,林某在本区枫泾镇与朋友聚餐,宾主尽欢后宴席散场,酒桌上喝了八两红酒的林某意识到自己醉酒状态无法开车回松江的住所,便想驾车就近找地方休息。
就在这短短的路途中,林某在某小区门口擦碰到了一辆治安巡逻车,想到若停下处理事故必然会被发现酒驾,林某便把心一横,飞速驶离了事故现场。
▲事故现场
心知自己肇事逃逸的林某内心惴惴不安,很快,她等到了公安机关打来的电话,通知她回事故现场等候处理。
还想继续挣扎的林某 " 心生一计 "。她打电话给儿子,通知他立即赶到现场一起处理事故。到达现场后,林某主动向巡逻车上的联防队员介绍,指明儿子王某是车辆驾驶员,希望协商处理事故。
不过,现场的联防队员并未受到蒙骗,协商过程中他们已然接到指挥中心来电,告知车辆驾驶员正是林某本人。
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后,林某依然心存侥幸,意图继续狡辩。在民警的反复说服教育下,林某终于意识到无谓的抵抗没有意义,经当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 1.48mg/ml,公安民警将林某带去医院抽血检验。最终经鉴定,林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 1.64mg/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林某醉酒驾车后,先是逃逸,后是找人顶包,使尽浑身解数但最终仍难逃法律制裁。
▲现场监控
日前,金山区人民法院对林某危险驾驶一案作出公开宣判。被告人林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一审判决后,公诉机关未抗诉,被告人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来源:上海金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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