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中国读者
以下的文章最初是写给日本读者的,首发于“webちくま(筑摩)”(原题:中国訟師ドラマ「天地に問う」を観る。2024年8月23日发布)。正如文中所述,我认为日本人中几乎无人了解“丝绢案”的历史事实,因此撰写了此文。实际上,今日中国的普通民众中真正了解“丝绢案”实际情况者恐怕也同样是寥寥无几。发生在徽州的“丝绢案”不仅是中国明清社会史、经济史、政治史和法制史等领域具有重要意义的课题,且与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学校》中的议论密切相关。倘若在“丝绢案”名下流传着与历史事实严重背离的虚像,并在大众心中定型的话,作为研究者有必要对此问题进行深刻的思考。本文虽为面向日本读者而作,但基于上述原因,特意将其译成中文,基本以原状呈献给中国读者。
我首次得知《丝绢全书》现存于北京图书馆(今中国国家图书馆),并查阅该书的时间是在1980年。当年的部分研究成果,以《“明末反地方官士変”補論―北京図書館所蔵の若干の明清史料を紹介し、士変と地方公議に論及する(“明末反地方官士变”补论——介绍北京图书馆所藏的若干明清史料,兼论士变与地方公议》(《富山大学人文学部纪要》第4号,1981年)为题发表。然而,我全面查阅《丝绢全书》并抄录其中重要的史料是在1983年的6月至10月。当时在北京图书馆查阅“善本”,按照规定只能使用铅笔逐字誊抄,因此,在这五个月中,我几乎每日往返于北京图书馆。
我首次在学会上发表有关徽州“丝绢案”的研究是在1998年8月,当时参加了在安徽省绩溪县举办的国际徽学研讨会。自黄山机场前往绩溪县时,途中要经过曾经昔日徽州府治所在地的歙县。当乘坐出租车途经歙县时,偶然看到路旁的“殷家村”的路标。当时,我感到这里很可能就是明代“丝绢案”的重要人物之一――户部尚书殷正茂的故乡。返程时遂决定下车进村探访,果不其然,那里正是他的故乡,而且还保存着明代修建的十分壮观的石牌坊。值得注意的是,歙县与绩溪县在“丝绢案”中是彼此尖锐对立的两县。
“殷家村”路标与殷正茂石牌坊(1998年8月)
在撰写此文时,我不禁回忆起当年在北京图书馆善本室用铅笔抄录史料的日子,及在徽州地区参观殷正茂故居、戴震故居和唐模村等地的美好时光。
昔日的中文论文变成了电视剧
今年4月,我出版了《訟師の中国史―国家の鬼子と健訟(讼师的中国史:国家的鬼胎与健讼)》(筑摩选书)。讼师是指昔日中国社会中那些帮助人们打官司的人。在书中,我描绘了宋代以来中国社会中频繁发生的诉讼现象。我把这本书送给京都大学的社会学同事之后,收到了她的回复。她告诉我,自己是中国历史剧的粉丝,最近在电视频道WOWOW上看了一部电视剧,名为《显微镜下的大明之丝绢案》(日文译名:天地に問う~Under the Microscope~》https://www.wowow.co.jp/detail/194490),剧中的中心人物是一位表现活跃且略显神秘的讼师。
我听后感到非常惊讶和意外。因为所谓的“丝绢案”是我二十多年前研究的主题,并以《试论明末徽州丝绢分担纷争》(《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2期)为题发表过中文论文。而《显微镜下的大明之丝绢案》则应该源自作家马伯庸2019年发表的相关书籍《显微镜下的大明》(湖南文艺出版社,2019)的第一卷“学霸必须死——徽州丝绢案始末”,其中涉及了“丝绢案”。这件明末发生的事件最近在中国被改编成电视剧,而且讼师还出现在其中。
经过一番调查,我得知《显微镜下的大明之丝绢案》在WOWOW播出后出版了DVD(https://www.tc-ent.co.jp/products/detail/KEDV-0896)。7月初,适逢有一个毕业生来看我,我向她饶有兴致地提起了这件事。她回去后阅读了我的上述论文,并建议我借此机会,简要介绍一下丝绢分担纷争的真实情况,以便在日本推广。
同样是在7月初,DVD公开后,我立刻借了全七卷观看,觉得这部剧非常有趣!我一般不看韩国或中国的历史剧,因为借助于视觉特有的强大影响力,经媒体塑造的“历史”景象往往过于虚构,我担心会扭曲我对历史的认知——这对于学者来说是不合格的。我看了《显微镜下的大明之丝绢案》之后的第一印象就是,剧情与史实的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鉴于丝绢分担纷争本身就是一件很有趣的影视素材,我实在无法理解为什么非要把它改得如此离谱。
推荐我介绍丝绢案真实情况的毕业生告诉我,有人先看了该电视剧,然后才阅读《訟師の中国史―国家の鬼子と健訟》。该人在网上写道:“实际上在阅读本书时,我脑海中一直把讼师的形象与王阳饰演的程仁清联系在一起。”我觉得这位读者说得是完全正确的。即便像我这样了解史实、知道电视剧主人公程仁清的真名是程任卿(中文发音相同)的历史学者,在看了电视剧之后,我脑海中的讼师形象也会不由得从我在书中描绘的蓄胡须戴眼镜的中年男子,变成了如同王阳饰演的英俊青年。
在此,我想简要介绍徽州丝绢分担纷争的历史事实。希望大家了解中国历史上发生过的这一真实事件。此外,希望已经鉴赏或打算鉴赏《显微镜下的大明之丝绢案》的观客,可以通过阅读拙著《訟師の中国史―国家の鬼子と健訟》,并结合我提供的如下内容,思考和推理电视剧剧情与历史事实的不同,从而得到数倍的享受。
徽州丝绢分担纷争概述
徽州丝绢分担纷争发生在明末,大约是在1570年(隆庆四年)到1577年(万历五年)之间。当时,在南直隶徽州府围绕着是否应按照各县的人口数平均分担人丁丝绢税(即人头税),还是应遵循两百年来的惯例由歙县单独承担该项税收的问题引发了激烈的争论。该争论在徽州府下的歙县与婺源县等其他五县之间展开,其间在婺源县和休宁县爆发了有数千人乃至数万人参加的暴动(可参见《訟師の中国史―国家の鬼子と健訟》p.24地图及p.131图13)。这一争论最终波及中央政界、涉及多位徽州籍官员的一大事件。当时,正值“铁腕宰相”张居正借推行土地丈量、对全国的赋役制度进行改革之际,时任内阁户部尚书的殷正茂正是歙县出身。因此,中央政府做出的有利于歙县的决策,被徽州府其他五县百姓指责为殷正茂偏袒歙县,最终引发了暴动。
争端起因于歙县的帅嘉谟向南京的应天巡抚(海瑞)和应天巡按提出申请,请求将已持续两百年的由歙县单独承担的徽州府整体的丝绢税改为由府下六县共同分担。他列举了诸多理由来支持自己的请求,其中最有力的依据是在《大明会典》这部国家最高行政法典中,并未明文规定该税应由歙县一县承担。应天巡按指示徽州府对此事进行调查并报告,徽州府随后向六县征求意见。
此时,徽州府下只有一个县做出回应,反对帅嘉谟的主张,该问题随之陷入僵局。对此感到不满的帅嘉谟决定进京上控,他的上控文被转交至负责国家财政的户部,户部表示须待应天巡抚和应天巡按就此提出建议后再做决定。这对帅嘉谟来说是一次重大胜利。
然而,他并未沉醉于胜利的喜悦中,他明确地意识到返回徽州后可能会遇到危险,因此与妻子前往原籍所在地——湖广省江夏县——暂避。事情发生重大转折是在1575年(万历三年),当时徽州府衙门下令逮捕被视为事件祸首的帅嘉谟,同时再次向六县征询丝绢税的负担方案。由于普通百姓乃至许多全国知名的徽州籍官员参与议论之中,导致事件变得愈发复杂。
徽州府下五县之所以坚持认为丝绢税应由歙县一县单独承担,其依据的是在持续了两百年的《赋役黄册》中一直记载着由歙县独自承担。1576年(万历四年),歙县、休宁县和婺源县的官员被派往南京玄武湖的黄册库,对历年的黄册进行联合调查,帅嘉谟也参加了这一调查。此举是因为玄武湖的黄册库自明朝开国皇帝洪武帝(朱元璋)以来,一直保管着全国的赋役总账,理论上不可能被地方官员篡改。然而,即使通过这次联合调查,也只能确认现存的黄册上仅列有的详细的数字,完全没有提及人丁丝绢税是从何时、为何由歙县独自承担的。
除歙县以外的其他五县的乡绅们在此期间开始猛烈地抨击歙县出身的户部尚书殷正茂。然而,户部和中央政府的态度却十分强硬。1577年(万历五年)4月,户部根据税赋与徭役改革的“均平”原则,决定将原本由歙县单独承担的六千一百四十五两人丁丝绢税,改为按照各县人丁数平均分摊,其中有三千三百两由歙县之外的其他五县共同承担,并在上奏后得到皇帝的圣旨批准。
户部的这一决定无疑宣告歙县和帅嘉谟在此一问题上的全面胜诉。帅嘉谟结束了在北京的各项活动之后返回歙县时,受到当地民众“皆以彩币鼓吹”的盛大欢迎,宛如凯旋的将军。
然而,其他五县方面并未就此善罢甘休。就在当年六月,婺源县数千人首先反对增加丝绢税,“竖旗鸣金”,发动暴动,随后休宁县也有数万人“鸣金约党,竖旗结盟”,参与暴动之中。
在暴动被镇压之后受到严惩的,既非各县所谓的“豪右宦族”,也不是成为一般暴徒的普通百姓,而是处于中间地位、具有一定社会身份的知识分子,即“衣冠之类”的生员群体。其中,被认为是婺源县暴动首领的生员程任卿被判监候处决,即被监禁在牢中,等待每年复审后再决定是否执行死刑。而帅嘉谟则被判处流放充军,即流放到远方军队服苦役,这一刑罚几乎等同于死刑的前一步。帅嘉谟被判充军以后的情况目前尚不清楚。受到死刑判决的程任卿最终没有被处死,在监狱中度过了二十年的岁月之后,被减刑罚充兵役,最后因在边境立功被授予把总的官职后衣锦还乡。
《丝绢全书》是这场纷争的核心史料,采用了详细排列原文书的方式编纂而成。序言写于1579年(万历七年)9月,由被判监候处决、关押在徽州府衙门牢狱中的程任卿编纂成书。
以上就是徽州丝绢分担纷争的概况。
电视剧中未涉及的几处要点
最后,我将指出一些仅通过观看电视剧或阅读前面文章难以了解的重要内容。
首先,电视剧中将帅家默(即帅嘉谟)描绘为天生患有脑部缺陷的“算呆子”,这与历史事实完全不符。根据史料,帅嘉谟立志在某个领域成为无人能及的最强者,因此决意努力成为一名算术专家。在他收集了全国的账簿并进行计算的过程中,发现了徽州的税负非常不公平。这表明他是徽州商人文化孕育出的典型人物。此外,在《丝绢全书》中出现的帅嘉谟并非仅对算术感兴趣的“算呆子”,他的主张总是逻辑清晰,行动也极具理性。
其次,电视剧中程仁清从一开始就被描绘成只看重金钱的讼师。然而,史料中并未提及程任卿曾担任讼师。而且,在攻击帅嘉谟的文书中曾出现过一次“讼师帅嘉谟”的言词,但这是当时讼师秘本教导在诉状中用“讼棍(讼师)”作为诋毁对方为诉讼恶棍的骂人话。因此,仅凭这一表述并不能断定他就是讼师。不过,我认为程任卿作为生员的同时,极有可能以讼师为职业。因为在他被追究暴动首谋责任时,曾明确引用《大明律》的条款,指出自己的行为不属于此条款所规定的范畴,并主张无法根据该条款判处他死刑。他的逻辑推理和论证显得非常犀利。
第三,随着纷争的推进,婺源县衙门旁的紫阳书院(即学校)设立了“议事局”,这实际上是抗争的对策总部,由程任卿主管。在议事局的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情报收集。因此,议事局也是一个情报收集中心。这里不仅收集了婺源县及其他反对歙县主张的四县的文件,还收集了歙县方面的各种文书。程任卿能够在被囚禁期间迅速编纂《丝绢全书》,除了因为他在婺源县被视为“义行”之人,还得益于议事局积累的大量文书被带入监狱,成为他编纂的基础资料。
关于徽州丝绢分担纷争,我曾在《东方学报》第五十二册(1980)中发表《明末反地方官士変》,首次简要讨论此事,当时我尚不知《丝绢全书》仍然存在,使用的主要文献是《明实录》《万历武功录》和地方志等。该文已公布在互联网上,方便检索阅读(https://repository.kulib.kyoto-u.ac.jp/dspace/handle/2433/66576)。如果读者有兴趣更深入了解此事件及明末社会,强烈建议通过上述链接阅读拙文。
翻译:大阪经济法科大学教授 伍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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