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马悦然
美国对东南亚四国光伏反补贴初裁结果公布。
10月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了其对来自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晶体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成模块)的反补贴税(CVD)调查的初步裁定。同时声称,美国商务部正在对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太阳能电池进行反倾销税调查。
美国国际贸易管理局官网公布的表格数据显示,有四家在越南建厂的企业初裁反补贴税率最高,达292.61%,包括Shengtian New Energy Vina Co.,Ltd等;三家在马来西亚建厂的税率达123.94%,包括Baojia New Energy等。
在被调查公司中,天合光能(688599.SH)的泰国工厂税率最低,为0.14%。其他中国龙头光伏企业中,晶科能源(688223.SH)马来西亚的工厂税率为3.47%;晶澳科技(002459.SZ)越南工厂税率为2.85%。
这意味着,此次反补贴初裁对这三大龙头的影响并不大。
天合光能相关人士对界面新闻表示,公司税率相对较低主要因此前所获得的补贴少,市场化程度高。
此外,据界面新闻了解,表格中没有涉及到的非应诉企业工厂,或按照平均税率来执行。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专家组副主任吕锦标对界面新闻表示,从反补贴初裁结果看,不同的企业税率不同,主要因被调查企业披露的所得补贴量不同,它们在不同时期入驻不同国家,获得的补贴认定有所差异。
彼时,为了吸引企业到当地投资,东南亚四国给予相关企业一定的优惠。目前初裁结果中,在越南企业的税率更高,也是当地此前更急于吸引外资的表现。
反补贴是指进口国主管当局根据其国内相关产业的申请,为了保护受损的国内产业,恢复公平竞争,调查补贴进口,并通过征收反补贴税或价格承诺抵消进口产品享受的补贴。反补贴是补贴的伴随,也是进口国反击出口补贴国家的行为。
今年5月,应美国太阳能制造贸易委员会(American Alliance for Solar Manufacturing Trade Committee)此前提交的申请,美国正式对东南亚四国光伏产品发起新一轮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上述案件涉及美国海关编码8541.40.6025、8541.42.0010、8541.40.6015和8541.43.0010项下产品以及8541.40.6015和8541.43.0010项下部分产品。
彼时外媒报道称,美国商务部预计于7月18日作出反补贴初裁,10月1日作出反倾销初裁。目前看来,双反的裁决结果公布时间晚于预期。
美国国际贸易管理局官网的内容显示,美国商务部将计划在明年2月公布反补贴终裁结果。此外,东南亚四国的反倾销税率初裁还未公布。
吕锦标称,相对于反补贴税率,企业应该更关注反倾销税率。据界面新闻了解,通常反倾销的税率会更高。
在新一轮双反调查的悲观预期下,今年6月,业内传出中国光伏企业部分东南亚产线关停的消息。彼时,隆基绿能被曝其在马来西亚和在越南电池片工厂的部分产线停工,且天合光能也有生产计划的调整。
界面新闻注意到,此次反补贴初裁结果并未涉及同在东南亚四国拥有产能的隆基绿能。有业内人士对界面新闻称,这或是因为近两年隆基绿能自东南亚出口到美国的产能已经有所减少,其美国市场主要依靠当地的工厂供货,所以被制裁的必要性有所削弱。
隆基绿能董事长钟宝申在此前业绩会上称,过去因为各种贸易政策的限制,从中国直接出口美国的产品几乎是0。从东南亚出口到美国,税率也将越来越高,最终裁决结果可能和此前的提议税率不会有大差别,越南及马来西亚、泰国的组件进入美国已不具备条件,后两者的电池还有一定机会。
此次美国对东南亚太阳能产品的双反调查最早源于4月24日。
双反请愿书由美国太阳能制造业联盟贸易委员会提交,涉及企业包括美国太阳能制造商Convalt Energy、First Solar、Meyer Burger、Mission Solar、Qcells、REC Silicon和初创公司Swift Solar。委员会由华盛顿特区律师事务所Wiley Rein LLP代表。
2022年,美国也曾启动对东南亚四国光伏产品提起双反调查。今年6月,反规避豁免期结束。
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此前统计,中国已有近20家光伏企业通过合资、并购、投资等方式在东南亚地区布局光伏生产。隆基绿能、晶科能源、晶澳科技、阿特斯、东方日升、正泰新能源、协鑫集成等多家中国头部光伏企业均在东南亚地区有所布局。
东南亚通路受阻后,在美国、中东等国家或地区建厂,成了部分中企的新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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