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清盘,世茂集团(00813.HK)需要证明境外债务重组的进展。
7月31日,世茂集团发布公告,当日,香港高等法院已将针对公司的清盘呈请聆讯进一步延期至今年8月12日。
公告称,公司仍在考虑是否需要向高等法院申请认可令,截至公告日,并无考虑采取任何即时的行动。如果认可令未获申请或授出,且公司最终因该呈请而清盘,则于起始日(即2024年4月5日)后作出的公司股份转让将属无效。
今年3月25日,世茂集团推出境外债务重组的方案,涉及短期工具、长期工具、强制可转换债券等,该方案并未获取债权人小组的支持。4月5日,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针对世茂集团的清盘呈请,涉及财务义务金额约为15.795亿港元。
4月10日,世茂集团称,有关近日建银亚洲针对公司提出的清盘呈请,公司将在稍后阶段结合其境外重组的进度,考虑是否需要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认可令;呈请的首次聆讯日定为6月26日。
6月26日,在世茂集团和呈请人共同提出延期申请后,香港高等法院将呈请的聆讯延期至7月31日。
在7月31日的法庭聆讯环节,呈请人希望有更多的时间考虑世茂集团修订后的重组条款,最终法院将聆讯延期至8月12日。
据悉,在本次(7月31日)法庭聆讯进行前,世茂集团紧急对境外债务重组支持协议的条款进行改进。7月26日,世茂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修订了债权人支持协议。
修订内容包括,为短期工具及长期工具增加最低现金利息付款;进一步增强担保及抵押品组合;强制可换股债券转股价下调,修订为每股6.0港元,此前的转股价格为8.5港元;修订短期票据的强制赎回时间表以及短期贷款及长期贷款的偿还时间表等。
同时,世茂集团延迟同意费截止日期;鉴于修改了部分条款,该公司称将给予计划债权人额外时间考虑债权人支持协议,进一步延迟早鸟同意费截止日期至2024年8月30日香港时间下午5时、一般同意费截止日期至2024年9月30日香港时间下午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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