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上期“细说利率”时隔整4个月,在这四个月间,央行不仅首度明确了支持性货币政策立场,对未来货币政策框架的演进做了重点说明,尤其是明确了政策利率单一化为7天逆回购利率,而MLF不再承担政策利率职能,之后央行在7月下旬下调政策利率10个基点至1.7%,相应包括MLF、LPR和商业银行存款利率都跟随下调。
综合来看这些变化,这次降息属于央行之前多次采用的“寓改革于调控”的优化利率机制优化市场化推进策略。
首先,本次降息发端于7天期逆回购利率的下调,并同时将操作方式由利率招标调整为固定利率、数量招标的方式。伴随操作方式的转变,理论上,央行已经不需要每天通过公开市场进行政策利率宣示。当天央行还将利率走廊上沿SLF的利率下调10BPs;授权发布的LPR利率也同步下调了10BPs。
第二,商业银行体系集体下调存款挂牌利率,活期存款利率下调5BPs,1年期及以内的定存利率下调10BP,1年期以上的定存利率下调20BPs。
第三,通过两次有差别的操作,淡化MLF原有的政策利率职能。在本次降息前,央行循例于月中开展了1000亿元的MLF,全额对冲了当月MLF的到期量,当时利率水平2.5%,之后(7月22日)央行表示将适当减免MLF操作的质押品,7月22日降息后,25日央行又以利率招标的方式开展了2000亿MLF操作,利率较前下调20BPs至2.3%。
第四,降息前,央行还创设了“临时正回购或临时逆回购操作”新工具来维护政策利率的地位。
从上述变化来看,央行将“支持性立场”与“新框架”的推进纳入到货币政策执行与工具使用中。
一是,降息叠加流动性的净投放,体现了央行支持经济复苏的政策立场。
二是,市场基准利率(例如LPR、国债利率)和市场利率(例如,货币、债券、存贷款等市场利率)均紧跟政策利率的调整而变化,反映出了央行为了新框架,主动对“央行政策利率——市场基准利率——各种金融市场利率”传导机制的改进。
不过,央行的政策意图能否尽早地转为经济现实,尚待观察。因为,商业银行经营模式也时处深度调整之中,即央行政策的着力点能否产生“以点带线,以点带面”效果,还取决于商业银行经营模式能否快速完成转变。
一般意义而言,商业银行经营模式主要面临三个约束条件:流动性、利率和资本。
近期央行的操作,不仅给银行体系提供了充裕的流动性,更是在利率方面给予商业银行修复盈利能力的政策安排,即采取了商业银行资产端和负债端的非对称降息,来帮助商业银行缓解净息差持续收窄的窘境,但是否通过一次性负债20BPs和资产10BPs的非对称降息,就能扭转,尚存很大不确定性。
表1:商业银行资产负债利率调整情况
数据来源:作者根据公开信息整体
过去10余年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和盈利情况显示,这一次调整的过程会非常痛苦,当然“这些是发展中、转型中的问题”。
在2020年之前,商业银行的经营与盈利模式基本就是“价不行,量来补”,因此伴随净息差的收窄,贷存比则是上升的。但是2020年之后,银行的贷存比不仅不增,甚至出现回落苗头,而同期净息差则大幅趋势性收窄,即出现“量价同降”。
图1:商业银行净息差与贷存比之间关系的变化
数据来源:Wind
按照去年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曾以专栏形式做出说明——“我国商业银行净利润主要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以及向股东分红,并通过资本的杠杆作用再次作用于实体经济”,若商业银行盈利能力得不到有效的改善,那么势必会影响到商业银行的资本约束条件,而在资本受限的环境下,仅仅依靠利率和流动性约束条件的调整,是无法很快实现银行经营与盈利模式的改善,即量价失衡的局面不能根本性扭转,如果再考虑到经济与金融“水落石出”的潜在变化,商业银行在资本方面受到的约束将更大。
由此,短期看,新框架下的降息效果尚待观察;中长期看,银行体系转型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政策、措施与支持。
(作者单位为中国建设银行金融市场部,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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