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随着全球能源转型的加速,储能技术成为连接可再生能源发展与电网现代化的关键纽带。近年来,中国储能装机规模迅速扩大,已成为全球储能市场的重要力量。
但新型储能在蓬勃发展的进程中,涌现出很多问题。从产业角度来看,新型储能技术如何助力地方产业提升国际竞争力?储能电池企业又如何应对国际合规和市场竞争的挑战?电力系统方面,新型储能如何助力电力系统转型?新型储能如何更好成为未来新型电力系统的压舱石?
为了探讨这些与新型储能发展有关的问题,界面新闻工业组与绿色和平地方气候行动力项目组合作栏目,特邀请行业核心专家和学者撰稿,深入探讨储能技术的发展现状和未来方向。
文 |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王文军 谢鹏程
近年来,欧美频繁出台法案,通过产业政策、技术标准、碳边境调节机制等形式设置新型国际贸易规则,《新电池法》、《削减通胀法案》、《欧盟可持续和循环纺织品战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等已经引发国内外高度关注。
储能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各国能源产业变革的重点之一,是国际绿色贸易新规管理的重点领域。
新型储能是广东省“制造业当家”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国际新型绿色贸易规则对广东新型储能产业的影响是多层次的,既有现有产业与新规则在“磨合期”的短期博弈,也给予了广东省布局未来产业的“新风口”。以国际新型绿色贸易规则为契机,促进新型储能全产业链集聚化发展、多维度技术创新和多场景融合应用,着力提升新型储能的能量密度、安全性和经济性,将新型储能产业打造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正当其时。
优势与基础
广东省是国内储能产业发展最早、产业覆盖最全、最成熟的地区,覆盖了储能电池材料制备、电芯和电池封装、储能变流器、储能系统集成和电池回收利用全产业链,是中国储能电池产业配套最全的地区。
广东储能电池出货量、整体技术研发及装备制造水平位居全国前列,产能和产品竞争力在全球处于第一梯队。2023年,广东锂电池产业链企业超过1100家,生产企业超过300家。
根据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2023年广东新型储能在建项目100个、总投资2290亿元,肇庆宁德时代(300750.SZ)二阶段工程等项目动工建设,佛山宝塘新型储能电站建成投运、是中国一次性建成最大的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新型储能电站装机规模突破160万千瓦。
据广东省备案系统统计,2024年1月1日-2024年4月30日,备案的储能项目数量达到387个,同比增长524%,其中工商业储能占4月总储能备案的77.25%。2023年同期备案的储能项目仅为62个。
从出口规模看,电动载人汽车、锂电池和太阳能电池为代表的“新三样”出口快速增长,2023年广东“新三样”产品合计出口1436.2亿元,同比增长33.7%,其中锂离子电池出口金额154.81亿美元(约合1123亿元人民币),占国内锂离子电池出口总额的23.8%,排名全国第二。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目前全国唯一的国家地方共建新型储能创新中心也已落户广州,致力于攻克“电化学储能、机械储能、超导储能、储热、氢能”等五大领域十个方向本体技术,将突破解决新型储能领域前沿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建立从技术开发、转移扩散到首次商业化应用的创新链条,聚力打造研发-测试-中试-实证为一体、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型储能制造业创新高地。
计划到2027年,广东全省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达到1万亿元,装机规模达到400万千瓦。与之配套的支持政策近期密集出台,从发展目标、产业布局、技术和产品重点、资金支持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指引。例如,给予新型储能产业化单个项目不超过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分别在珠三角、粤东西北地区布局不同储能产业集群,以此为抓手实现区域经济深度链接,以产业链空间差异化布局促进区域均衡发展,储能产业在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可见一斑。
欧盟《新电池法》下的“得”与“失”
新型储能是除抽水蓄能以外的储能技术,包括电化学储能、机械储能、电磁储能、热(冷)储能、氢(氨)储能等,其中电化学储能尤其是锂离子电池储能是目前技术成熟度和市场占有率最高的类型。
2022年全球新型储能累计装机中,97%为电化学储能(其中锂离子电池占94.4%),未来随着产业链成熟、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电化学储能前景更为广阔。
欧盟是中国“新三样”出口的主要地区,也是近年新型国际绿色贸易规则的策源地。2023年8月17日,欧盟《新电池法》(EU)2023/1542号法案正式生效,全文包括96条法规和14个附件,贯穿了生产、售卖和回收各个环节,涵盖了电池的可持续性和安全性、标签标记、电池护照、废旧电池管理等系列要求,对广东省锂电池产业链、市场份额、经营业绩、回收技术等方面都将产生深刻影响。
其中有三项规定影响最为深远,第一,要求电池碳足迹披露;第二,废电池回收和新电池强制再生铅、钴、锂和镍的最低使用率;第三,电池出口必须持有电池护照。这三项规定关系到出口国的产业链碳排放计量、再生材料回收利用技术和工业数据信息安全。
对广东而言,第一和第二项已具备一定基础,在技术、标准、产业等方面有相对优势,第三项是挑战也是借机扩展储能产业链、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新契机。
广东在碳足迹信息披露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电力碳排放因子与日本基本持平,具有相对优势。
电池碳足迹信息披露有两个关键点,一是电池全生命周期碳排放足迹计算,二是电池碳足迹信息披露。根据2024年4月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2021年广东电网平均电碳因子为0.4715 kgCO2/kWh,与日本同期电碳因子0.461 kgCO2/kWh基本持平,具有相对竞争力,但仍然是欧盟同期电碳因子0.226 kgCO2/kWh的两倍,相比美国、德国、韩国也超出不少,存在进一步下降的空间。
在电池碳足迹信息披露方面,广东已经于2022年启动了产品碳足迹评价与标识认证工作,制定涵盖石化化工、家电、电子、金属制品、照明、造纸、纺织、食品、汽车等九个行业类别的产品碳足迹评价技术规范,以标识形式对外披露碳排放信息,为电池企业合理合规的披露从采矿、生产到回收处理整个电池生命周期的碳足迹奠定了基础。
欧盟《新电池法》要求实施严格的回收目标和电池的生命周期终端管理,包括强制回收率和新电池的最低再生含量。这将要求电池制造商调整其废物管理实践以符合欧盟标准。
广东作为中国新能源汽车第一大省,动力蓄电池退役期相对较早,退役动力电池量和回收量遥遥领先其他省份,废电池回收与综合利用产业已有一定规模,欧盟《新电池法》有利于助推广东储能电池服务产业体系向纵深发展,成为广东现代服务业的顶流之一。
中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协同发展联盟发布数据显示,2023年广东产生退役动力电池4.2万吨,占全国总量的25%;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超过5万吨,占全国约1/4体量。
与巨大的市场需求相匹配,广东省/广东企业在动力锂电池回收服务网点规模在全国均位列榜首(1504个/1675个,截至2021年)。截至2023年11月,在工信部公布的符合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156家企业名单(下称白名单)中,广东以20家白名单企业高居第一。
在技术层面,广东目前部分新能源公司的镍和钴再生料比重已经能达到欧盟的要求,据电池制造商宁德时代官网公布的信息,其控股子公司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的钴、镍和锰的回收率最高可达99%,已成为中国动力电池回收处理全流程的技术标杆。为达到欧盟电池法规中规定的2027年回收率目标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和产业体系基础。
“电池护照”是业内被讨论最多的一条规则,主要是“电池护照”需要公布原材料来源、生产制造、技术路线、碳足迹、ESG 等信息,围绕电池全生命周期质量、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开展管理,存在数据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安全的风险。
此外,“电池护照”要求提供的一系列信息中,部分信息收集存在困难,比如,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尚未实现对产品类固体废物信息的全品类全覆盖,电池回收环节一些技术数据难以获取,这对广东乃至全国的电池企业来讲都是全新挑战。
提升国际竞争力,广东如何发力?
产业竞争力是一个相对概念,在外部环境风云变幻之际,所有产业都面临着新规则、新要求带来的发展冲击,谁先适应谁就具有相对优势。
在全球迈向近零排放的大背景下,传统产业升级换代,新兴产业不断涌现,与之相应的新技术、新标准、新规则层出不穷,以欧盟《新电池法》为代表的国际绿色贸易新规则只是低碳经济新赛道的冰山一角。
广东是中国排名第一的经济大省、第一外贸大省,经济对外依存度较高,在国际国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处于第一阵列,当国际贸易规则出现新变化、新要求,广东经济感受最早也最强烈。新型储能是广东省“制造业当家”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技术和市场竞争力具有领先优势,具备被打造为有全球竞争力的新能源产业条件。
目前,欧盟《新电池法》已经实施,ISO组织正在积极推动动力电池标签信息的国际标准落地,有两份ISO标准提案均处于工作小组草案(WD)阶段,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仅欧盟市场,全球储能市场都将不得不面对国际绿色贸易新规则的约束,而对这些新规则的适应、参与、引领将成为新型储能产业全球竞争力的重要构成。
与国内其他省份相比,广东新型储能产业基础好、技术强、产业体系更完善,“绿色”和“低碳”程度较高,但与《新电池法》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但有些差距对广东而言未必是“真”差距,比如,《新电池法》规定对具有外部存储功能、容量超过2kWh的可充电工业电池的碳足迹,要在2033年才引入最大值要求。尽管目前广东电力碳排放因子高出欧盟不少,但未来经过10年左右的减碳努力,到203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0%左右,届时这项指标的差距会大幅缩小。
同时也要正视发展短板,比如,“电池护照”要求的数据缺省和产业链信息集成问题。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更强产业竞争力,通过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品牌影响力,提升全球话语权,从国际贸易规则的应对者逐渐成长为规则的制定者。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基于广东外购电占比高、本地绿电生产占比高的实际,率先对电池生产企业开展动态电力碳排放因子计量、大比例绿电精准调度试点。
随着“双碳”行动持续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不断提高,不同地区、不同季节、不同天气、不同时段发电电源结构差异越来越大,在电力碳排放核算时,采取全国、区域及省级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下称静态电碳因子)已经难以准确反映可再生能源电力上网电量实时变化下的电力碳排放量实际水平,造成电力用户端的电力碳排放计量与实际有差距。
2021年起广东电网与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合作开展电力动态碳排放计量关键技术、装置系统和技术标准相关合作研究,将碳排放与物理电力流结合,形成了完整的电力全环节动态排放因子(以下简称“动态电碳因子”)计算方法学和电力动态碳排放的计量表计、计量平台以及相关技术标准,能够获取空间颗粒度更小、时效性更高的动态电碳因子,可以透明、客观地反映电力碳排放的真实情况,不仅可以弥补现有电网平均排放因子法存在的“数据颗粒度粗、电碳因子更新慢、核算一刀切”等短板,还具有数据真实可追溯的优点,与《新电池法》等国际规则提出的碳信息披露要求吻合度较高,一旦成为国家认可的电碳因子计量方法学,未来可化解一部分的国际合规风险。
第二,加快培育服务于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下游服务业,延长产业链,形成推进新质生产力的合力。
以产业碳足迹标识体系建设为例,需要建立相应的计量标准、评价体系、认证体系、碳排放因子数据库、碳标签分级体系等,每一项都是一个新行业,将为社会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创造新价值。
2024年6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到2027年碳足迹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广东省作为中国第一批低碳试点省,低碳行动和低碳服务走在全国前列,在现有“广东碳标签”管理体系基础上,进一步扩展覆盖的产品类别、标准、评价、人才培养等工作,有望成为中国率先完成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先行者。
第三,依托地处粤港澳大湾区的地理优势,从产品碳足迹规则国际对接入手,针对重点外贸产品涉及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加快发布更新本地化产品碳足迹因子并推动国际认可,促进与主要贸易伙伴就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和认证标准、机构和人员资质评定逐步实现互通互认。
中国是全球最早对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进行溯源管理的国家,2018年2月1日开始实施GB/T34014—2017《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规则》,并建立了“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采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数据,通过电池编码联动产业链上下游主体,实现电池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已建立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基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现有电池全周期溯源管理的同时推进标准互认将有利于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有利于更好地支撑服务中国产业、产品、技术、工程等“走出去”,广东责无旁贷。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