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7月30日发布《洱源县“11·2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23年11月23日23时40分,大理州洱源县境内国道西澜线K2369+590M处发生一起死亡4人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约428万元。
经调查认定,大理州洱源县“11·2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小轿车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车且超速行驶,货车驾驶人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造成的较大道路交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3年11月23日,贺XX驾驶云LHV5XX号现代牌小型汽车(载乘客刘XX,王XX,梁XX)沿西澜线由南向北行驶;23时40分许,行驶至西澜线K2369+590M处时,所驾车与前方同向行驶由杨XX驾驶的云LA97XX重型自卸货车车尾部相碰撞,造成云LHV5XX号车上贺XX、刘XX、王XX、梁XX4人死亡。
司法鉴定意见显示:小轿车发生事故时转向系功能有效、制动系功能有效、前照灯功能有效、未检见该车的机械故障;小轿车在2023年11月23日23:40:45.76秒至23:40:46.00秒之间处于匀速运动状态,行驶速度约为93km/h;贺XX血样中检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223.21mg/100ml。
事故地点以南由南向北方向距事故地点5700米、1090米、113米、30米处分别设有“限速60”标志、限速“40”标志、解除“限速40”标志、“减速慢行”标志,发生事故时为夜间,无路灯照明。
司法鉴定意见显示:云LA97XX号货车属于改装车,发生事故时后下部防护装置不合格;货车在2023年11月23日23:40:23.60秒至23:40:36.90秒之间处于加速运动状态,最高行驶速度约为18km。
此外,事故调查报告还显示,云LA97XX号货车存在超载情况。
贺XX,云LHV5XX号小型轿车驾驶人,驾车造成4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涉嫌刑事犯罪,因其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杨XX,云LA97XX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其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处罚,同时对超载行为按照“一超四罚”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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