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其中强调,要完善和落实地方一揽子化债方案,创造条件加快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澎湃新闻注意到,本次会议提到,要“创造条件”加快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
今年以来,地方一揽子化债方案多次在重要会议或文件中被提及。
3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统筹好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进一步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妥善化解存量债务风险、严防新增债务风险。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及,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完善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分类推进地方融资平台转型。
4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深入实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方案,确保债务高风险省份和市县既真正压降债务、又能稳定发展。
7月21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到,要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加快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
澎湃新闻注意到,此次政治局会议在谈到地方化债方案和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化解,所用的措辞有一些变化,提到地方一揽子化债方案时用的是“完善和落实”,提到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时用的是“创造条件加快”。
如何完善和落实地方一揽子化债方案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温来成对澎湃新闻分析称,尽管目前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制定了一揽子化债方案,但在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仍面临较大的压力。他举例,今年上半年,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净融资额呈负增长趋势,平台公司到期债务的本息偿还压力非常大。温来成指出,在目前财政运行整体较为困难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如何执行一揽子化债方案,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需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完善目前的一揽子化债方案,使更多政策措施能够落地,真正减少地方政府债务。
标普信评工商企业评级部总监王雷对澎湃新闻表示,过去一年,地方政府对债务的化解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但仍存地方债务管理不够严格等不足。此外,过去一年,仍有不少数量的城投企业,特别是层级较低的城投企业债务负面舆情发生,如票据持续逾期、银行借款逾期、非标逾期或违约等等,也暴露出一揽子化债进程中的问题。
王雷认为,地方应针对上述问题不断完善化债方案。省、市政府能够协调的资源相对较多,需要在化债过程当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统筹好整个区域内的债务管理,做好债务的监测,协助城投企业落实偿债资金,积极与金融机构协商,推动金融化债。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中国发展研究院副研究员钟辉勇对澎湃新闻表示,完善和落实地方一揽子化债方案的重点是落实地方政府作为化债主体的责任,加快隐性债务的处置,同时推进地方融资平台的市场化转型。
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如何创造条件加快化解
温来成表示,目前各地政府投融资平台情况有所差别,省一级平台、中心城市平台的资金、技术实力较强,且拥有部分优质资产,市场融资相对宽容,部分中西部地区区县一级平台的融资能力则相对较差,缺乏优质资产,难以依靠自己偿还所欠债务,或需要省一级或中央一级政府救助。温来成指出,这一过程中或需创新制度,创造条件解决投融资平台债务问题,找到既能解决问题,又没有后遗症的方案。比如,未来地方政府必须在财力许可范围内进行社会建设,不能盲目举债搞政绩工程。
王雷表示,“创造条件”意味着,中央将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化债的主体责任,这或与部分地方政府化债进度恐落后于预期,需要加快化解有关。王雷认为,考虑到各地情况差异较大,“创造条件”没有范式,地方政府应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借助政策加快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比如,金融资源较丰富的区域,可由更高层级政府出面协调,加强城投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推动金融化债;产业禀赋较好的区域,可运用产业资源带来的收益对债务进行化解;资源相对匮乏的区域,可由更高级的城投对低层级城投进行整合,统一进行债务管理,借助化债政策,地方政府或给与财政方面的支持等。不过,无论地方处于何种情况,“加快化解”应得到足够的重视。
钟辉勇认为,“创造条件”可从两方面理解:一方面,需要创造好的有利于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化解的宏观环境;另一方面,也需要创造好的金融环境,避免在化解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的过程中,产生其它的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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