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秋天,胡惠(化名)来乌鲁木齐马先生经营的黄金珠宝店应聘,因销售经验丰富,很快担任了柜台组长。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发现了店里的管理漏洞,将店里的黄金首饰变现成功。此后,她每天上班都“伺机而动”还主动加班,逐渐得到老板赏识和信任,店内的盘点都交给她。直到今年 4 月,胡惠有事请假,马先生亲自盘点,竟发现损失了几十公斤黄金首饰。胡惠到案后,如实交代伙同男友黄志使用等重铅块替换黄金首饰,多次将店内黄金首饰带出变卖,用于偿还债务、供两人挥霍。经调查,两人侵占并销赃黄金首饰数量 45814.57 克,变现人民币金额 1894.1926 万元,目前已追回价值 500 余万元财物。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惠、黄志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职务侵占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何防范职务侵占?
1. 完善企业制度。围绕财务管理、货物流转、合同签订等重要环节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规范申领、使用及报销流程,严格审核、把关,定期清理账目,加强监督检查。
2. 规范教育培训。强化员工岗前法律、职业道德培训,树立正确的法治观、职业道德观,全面强化员工队伍建设。
3. 加强风险防控。如察觉到职务侵占的苗头,企业内部应当立即启动自查,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警方快速固定相关证据,防止企业经济损失再扩大。
综合法治日报、中国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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