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金融监管局对6家银行股东采取监管强制措施。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披露的一则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送达公告显示,天津市天悦商贸有限公司、天津福聚盈钢管有限公司、天津市质宇废旧物资收购有限公司、天津市凯煌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予之商贸有限公司、天津飞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在入股天津滨海扬子村镇银行期间,涉嫌违反《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8年第1号)《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保监发〔2021〕14号)等规定。
天津金融监管局表示,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8年第1号)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及《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强制措施实施办法(试行)》第三条等规定,该局拟限制上述公司在天津滨海扬子村镇银行股东大会的相关股东权利。
天津金融监管局称,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决定书,现依法向6家公司公告送达《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请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天津监管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上述6家公司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该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天津滨海扬子村镇银行注册资本3亿元,为安徽省首家农商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旗下的村镇银行,芜湖扬子江农商行持有该村镇银行54%的股权。滨海扬子村镇银行的其他股东还包括多名自然人股东以及10多家民企股东,且众多民企股东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高状态,已有多家民企股东所持股权被冻结或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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