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医药是上海着力发展的三大先导产业之一,近日上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生物医学产业全链条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这次《若干意见》和从前的政策相比,做了哪些方面的更新和提升?
上海市发改委副主任朱明林在7月30日下午召开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此次出台的《若干意见》,在2021年发布的上一轮政策基础上,主要围绕三个方面进行更新和提升:
一是聚焦企业诉求关切,对一批现有政策举措进行优化提升。生物医药产品研制周期较长、环节较多。为此,本轮政策优化了一批政策举措。
“比如说,针对企业普遍关心的、上一轮已有的创新药和器械临床研发支持政策,以及合同研发生产支持政策等,我们都予以保留,并进一步提高政策支持力度。同时,根据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不同于一般创新药物,通常只开展早期和确证性两期临床试验的特点,单独设立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临床研发支持政策。”朱明林进一步表示,再比如,为更好支持创新产品入院,进一步明确在国家医保药品和“新优药械”产品更新发布1个月内,将相应创新产品以“应配尽配”原则入院配备使用,为优质创新产品创造更多市场空间,也使相关创新产品能更快惠及广大患者。
二是立足产业发展新趋势、新要求,提出一批新的政策举措。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正在主导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成果加速转化。为此,上海顺应发展趋势提出一批新举措,
“比如说,我们将建立以药物临床试验批件获得数量、成果转化数量等为考核目标的贴息支持机制,重点推动合同研发机构等市场化主体深度参与高校院所新药临床前研究服务,支撑科研成果更快转化。再比如说,聚焦促进临床创新成果转化和提高临床研究服务能力两大核心功能,发挥上海临床创新转化研究院作用,为市级医院提供研究成果转移转化、投资、数据挖掘利用、疾病队列建设等便利服务。”朱明林说。
三是围绕国家授权先行先试改革,推动一批试点改革举措落地实施。近年来,在国家部委支持下,上海率先探索实施了研发用物品认定和进口便利化等试点政策。
朱明林同时指出,此次在《若干意见》中,上海将推动新一批授权改革举措加快落地实施。比如说,进一步优化研发用物品认定和进口便利化试点政策,将试点物品范围拓展至微量检测用标准品,将免于办理证件扩展至农业、环保部门核发的进口许可证件,进一步提升企业研发用物品通关的便利性。
再比如说,在上海自贸区开展外资企业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扩大开放试点,积极探索推动生物医药分段生产改革,持续扩大外资开放准入。
下一步,上海市发改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推动《若干意见》相关举措尽快落地实施,进一步营造全链条创新发展的产业生态,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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