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日报》消息,中共江西省委十五届六次全会 7 月 29 日在南昌召开。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徐鸿同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省委常委会之前作出的给予徐鸿同志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
这是官方首次披露,徐鸿严重违纪违法已被撤销党内职务。此前,他任新余市委副书记、市长。
徐鸿(资料图)
公开信息显示,徐鸿出生于 1968 年 8 月,曾任东华理工大学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江西省审计厅党组成员、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等职。
2018 年,他任新余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后同时担任市监委主任,2019 年任新余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21 年任新余市委副书记、市长。
今年 7 月 5 日,新余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徐鸿辞去新余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
7 月 25 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徐鸿辞去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徐鸿、简华锋辞去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有关规定,徐鸿、简华锋的代表资格终止。
简华锋此前任新余市渝水区区长,同在 7 月 5 日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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