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2024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其中包括“清朗·整治‘自媒体’无底线博流量”专项行动。近日,上海市网信办陆续曝光虚假卖惨、炫富拜金、编造“小作文”、扮丑猎奇、标题封面党、低俗擦边、贩卖焦虑、煽动群体矛盾等8类无底线博流量的“自媒体”套路和案例。
伴随信息传播技术(ICT)和人工通用智能技术(AGI)的深度融合,特别是通过对用户数据超限采集下的过度挖掘与人工智能算法推荐的商业化结合,低门槛的自媒体内容生产方式成为当前流量经济恶性内卷式竞争的重要推手,进一步低俗化、丑化甚或恶化了网络空间内容生产、传播及阅读环境。
尤其是对不少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缺乏对网络技术、空间及运行方式,和网络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予以全面了解和多方验证的能力,以及容易网络成瘾的意识力薄弱的人群,其危害性更大,会不断恶化网络内容的获取与认知环境,导致网络内容生产、传播、分发、消费,到再生产、再消费的整个网络内容生态系统的破坏。
长此以往,可能出现“法不责众”,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果,真正的优质的网络内容创作者、生产者、传播者等主体被裹挟,要么同流,要么离开,使其规制和再建成本急剧增加,且面临着相较之前的平台等专业机构内容生产(PGC)更为严峻的治理挑战。
现实中,自媒体内容生产更多表现为普通用户内容生产(UGC),其治理难度更大。譬如,海量的UGC主体,低成本的运营模式——相对应的高回报的流量获取和变现,缺乏稳定有效的内容审核人员,以及失衡的责任承担机制等等,这些都为自媒体为博流量进行无底线的内容生产。
时下,打开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终端可以发现,各类APP与网页都在通过各种方式吸引用户注意力,以订阅、卖货、广告等方式实现收益。截至2023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92亿人,如此庞大的网民数量代表着丰富的流量资源,也意味着人人皆可成为自媒体,低门槛的自媒体内容生产竞争日趋白热化,无底线博流量行为也随之产生。各类无底线博流量行为充斥于短视频平台,其中部分“蹭流量”“编故事”“激矛盾”等违法违规行为甚至已经形成固定套路,经常发酵为社会热点事件,“吃瓜群众坐等反转”现象屡屡发生。
无底线博流量行为会产生哪些危害?以上海市网信办曝光的8类行为为例,无底线博流量行为给网络空间带来了潜移默化的恶劣影响。
虚假卖惨行为通过虚构苦难,博取网民爱心获利,编造“小作文”则通过虚构夸张情节或低质内容吸引眼球,需额外占用公共资源进行处理,且长此以往将降低网络内容质量,破坏公众对于网络信息的信任度,扰乱网络空间公共秩序;
部分炫富拜金和低俗擦边视频则传递了金钱至上、不劳而获、攀比享乐等错误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引导线下违法行为,助长不良社会风气,更是对青少年群体认知与行为模式产生了负面影响;
扮丑猎奇行为看似无害,实则充斥无意义、无营养的虚无表达,若任其发展则会对社会公序良俗产生冲击;标题封面党更污染了网络信息环境,使得用户难以获取真实可靠的信息;
煽动群体矛盾、贩卖焦虑等行为容易制造对立、引导舆论,在深化矛盾的同时危害社会稳定,还伴随着网络暴力等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名誉权等行为。
从生产、传播、分发、消费的全过程来看,内容生产者受流量变现的利益驱动,为了吸引流量,将流量变现为广告收入、带货利润,才不惜利用热点话题和极端手段博取关注。平台则依赖双边市场模式,通过获取用户的数据、注意力与时间创造收益,故平台使用的推荐算法倾向于向用户推荐具有高关注度和传播热点的视频,吸引并固化用户注意。加之平台自我监督与作品审核管理制度仍存不足,客观上存在内容过滤成本高,内容擦边识别难度大等现实,加快了无底线博流量视频传播速度。用户刷短视频时,易沉迷于“信息茧房”,只看自己有兴趣看的、内容猎奇而吸引人的,当遇见极端的观点对立时,情绪容易被煽动,不对信息真伪进行查证。
因此,若要整治无底线博流量行为,难以仅依靠某单一主体,需相关监管部门、平台、自媒体主体、平台用户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共建共治共享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相关监管部门在立法上,应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和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定,为网络行为和监管执法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内容发布者和平台运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在执法上,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的博流量行为,针对网络环境提高监管技术与能力,及时发现和处罚违规行为。同时,可以通过公布执法典型案例等形式加强对自媒体内容合规的宣传教育,线上与线下结合积极对公众展开普法活动,鼓励和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网民参与网络内容治理形成多元主体治理格局。
平台则应积极遵守《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加强自我审核建设。对于平台算法,严格落实算法备案、算法评估、算法审计等工作,优化算法模型,识别违规博流量内容并减少推荐。对于平台内容,在事前完善自媒体信息来源标注功能,事中采取人工审核和人工智能技术相结合的方式,事后建立时间周期明确、规则清晰的用户举报与投诉处理机制,并通过用户反馈、社区管理机制鼓励用户参与网络平台内容治理。
自媒体主体,不论是内容生产者、传播者,还是运营者都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自律的要求规范其内容生产、传播及经营行为,不能为了博取流量进行无底线的内容生产和传播,甚至不惜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共道德等唯利是图,滥用自媒体资源甚或权力。同时,相关监管部门和行业机构也应尽早尽快尽量组织行业性和地区性的自媒体人员规范培训项目,在硬法软法之外,寻求治理之道,以线上线下或两者结合的方式教化、引导、规范广大自媒体从业者,营造共建共治共赢的良好环境。
最后,值得强调的是步入数智时代的公众需要具备与时俱进的独立思考能力。面对繁杂信息的裹挟,广大用户需要提高自身辨别真伪的能力,核实信息的来源,关注政府机构、权威媒体等发布的具有可靠来源的信息。独立思考,理性批判,不轻信、不传播未经核实的信息、低俗信息和具有煽动性的内容。在重视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同时,不侵犯他人隐私,积极参与网络治理,举报违法违规内容,维护健康、积极的网络环境。
(作者系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中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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