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官网8月30日消息,8月27日,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向汕头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汕头市金平区“8·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称,8月24日,位于汕头市金平区大学路与金凤路交界处,一重型集装箱半挂车与共享电动自行车相碰撞,造成3人死亡。广东省安委办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上述函件要求,一、汕头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抓紧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要认真落实《广东省较大及以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指引》,及时协调纪委监委同步成立追责问责调查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二、根据《关于建立事故初步调查报告报送机制的通知》要求,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提交初步调查报告,并每15日向省安委办报告一次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三、事故调查报告经汕头市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市安委会文件上报省安委办,同时要附上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追责问责有关情况。如期限内未能完成调查的,需向省安委会办公室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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