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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
据市场监管总局官网2024年8月27日消息,经研究,决定对《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日。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了《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的项目信息。该项目的申报日期为2024年7月23日,由国家粮食和储备局提出,委托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项目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为河南工业大学、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和南京财经大学。
我国是食用植物油消费大国,2023年消费量高达3908万吨,散装运输量也较大。项目信息称,现行《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为推荐性国家标准,主要对运输作业作出规范,对企业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项目信息表示,要抓紧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对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的专用车辆、罐车清洗等卫生要求作出强制性规范,进一步压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强制性国家标准(GB)是指必须执行的标准,涉及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等方面的规定。这些标准具有法律属性,一旦发布,必须贯彻执行,否则可能面临经济制裁或法律责任。推荐性国家标准(GB/T)则是自愿采用的标准,主要针对生产、检验、使用等方面。相比于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不具有强制性,但一经接受并采用,或各方商定同意纳入经济合同中,也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性。
据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有:
对运输容器专用性的要求。不得使用非食用油脂罐车和容器运输食用油脂;
对运输容器材料的要求。运输容器和材料应符合GB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和管理办法的要求;
对运输罐车检查的要求。对运输罐车装油运输记录进行检查,经核实符合要求方可装油运输;
对油罐进行定期清洗的要求。对油罐进行清洁,并对清洁所用的洗涤剂和清洗水提出要求;
对食用植物油承运方和接收方的管理要求。
2024年7月2日,新京报刊发《罐车运输乱象调查:卸完煤制油直接装运食用大豆油》,记者调查发现,国内许多普货罐车运输的液体并不固定,既承接大豆油等可食用液体,也运送煤制油等化工类液体。为了节省开支,不少罐车在换货运输过程中不清洗罐体,有些食用油厂家也没有严格把关,不按规定去检查罐体是否洁净,造成食用油被残留的化工液体污染。报道刊发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热议。
8月25日晚间,国务院食安办通报对食用油“混罐运输”乱象的调查及处理结果,两辆涉事罐车的司机被刑事立案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包括运输企业、购买企业、生产企业在内的7家涉事企业受到行政处罚;通报还称在全国范围内未发现其他同类问题。此外通报指出要持续开展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问题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食用植物油运输专车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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