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8月29日文章披露,已落马的资阳市安岳县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副局长李青川曾攀附时任县委副书记魏某,由此找到了快速升迁的“通道”。
李青川 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 图
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介绍,19岁那年,李青川中专毕业后被分配到当地一个乡镇当农技师,因吃苦耐劳、踏实肯干,他于2008年被调入安岳县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工作,并很快从普通职员成长为财务科科长。
“在基层深耕多年,觉得自己‘进步慢,官职小,权力少’,想得最多的不是如何努力工作,而是怎么找门路、抱大腿。”2012年初,李青川遇到了人生中的“贵人”,时任安岳县委副书记、龙台发展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魏某(已双开),其人生就此发生悄然变化。
消息称,李青川负责财务,与魏某在工作中接触较多,在摸清魏某喜欢“逢迎追捧”“擅权贪利”后,为了傍上魏某这个“靠山”,他精心设计了一套“巴结计划”。只要逢年过节,李青川都会去给魏某拜年,送上土特产、好烟好酒或几千元红包;魏某家里有事,他就第一时间赶去鞍前马后搞服务。一来二去,魏某逐步认可了这个“懂事”的“跟班小弟”。
靠着这些攀附手段,李青川找到了快速升迁的“通道”。在魏某安排下,李青川调到安岳县欣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通公司)担任总经理,随后,从欣通公司一路提拔,直至担任县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工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青川在欣通公司任总经理后,利用自己和魏某的职务影响力,变着花样把该公司的工程项目做成“无本生意”,将手中权力及时“变现”。
一方面,李青川伙同魏某以他人名义承接欣通公司的工程项目,既当承接业务的“运动员”,又当审批审核的“裁判员”;另一方面,对当地其他工程项目,利用魏某职务上的影响力,通过帮助他人顺利过审、协调资金等,从中收取“好处费”。
2012年底,安岳县龙台发展区某道路5个标段的土石方平场施工项目,由欣通公司承接。李青川觉得有利可图,便找来“好兄弟”康某某、付某某等人共同承接部分标段,同时,他不仅自己入“干股”,还邀请魏某入“干股”,希望魏某提供帮助。
直到2023年初,资阳市安岳县政协原主席魏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资阳市纪委监委带走的消息不胫而走,令李青川不禁开始焦虑起来。其后的2023年4月,李青川接受安岳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介绍,2023年10月,李青川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4年4月,因犯受贿罪、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经查,2014年至2015年间,在魏某授意下,李青川多次采取虚列工程款、广告费等方式套取欣通公司资金,用于解决魏某日常开销,累计达120余万元。另外,2012年至2014年间,李青川通过在工程项目招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等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共计72万元。
澎湃新闻注意到,李青川攀附的魏某即魏斌。他曾任安岳县委副书记、龙台发展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安岳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刊文剖析,要进入魏斌的“朋友圈”,“信得过”“会来事”是必备条件。龙台发展区某道路建设项目承建商尹某某,在魏斌检查项目时与之相识,他非常清楚魏斌职务的“含金量”,想方设法要跟魏斌“搭上线”。在打听到魏斌喜欢烹饪时,尹某某多次以钓到野生鱼为由,邀请魏斌到其公司食堂吃饭,亲自下厨煮鱼并请魏斌现场指导,魏斌偶尔也在尹某某等人的夸赞中“露一手”,往往赢得喝彩声一片。此后,两人经常一起“切磋”厨艺,并互称“大哥”“小弟”。
几个月后,尹某某约魏斌喝茶,请他在某道路建设项目方面给予关照,并送给魏斌30万元现金。对于尹某某的“会来事”,魏斌有些欣喜,但是否“信得过”,魏斌打算再“测一测”。几天后,魏斌邀请尹某某到某酒店吃早餐,表示“上面查得严,准备将资金退回”。尹某某当即表示,送钱给“大哥”是真心的,没有收回的道理,并称自己口风很紧,绝对不会出卖朋友。魏斌感受到这个“小弟”对自己的恭敬,又想到他是外地人,属于随时能“掌控”的对象,便放心地收下这笔钱,并很快迷失在“兄弟”情谊中,相约共同投资,有钱一起赚。此后,魏斌享受着“小弟”尹某某以各种借口表达的“崇拜之情”。作为回报,魏斌在尹某某承建的道路建设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等方面提供尽可能的关照。随着交往和信任的加深,魏斌还陆续将收到的巨额好处费投入到尹某某新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以求获得更大利益。
2023年1月,魏斌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资阳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2023年7月,魏斌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23年11月,魏斌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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