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7 日," 廉洁四川 " 网站 《以案为镜》栏目披露了隆昌市乡村振兴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健贪腐细节。
【案卷】
刘健,男,汉族,1978 年 3 月生,四川隆昌人,1999 年 10 月参加工作,2001 年 1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隆昌市黄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双凤镇党委书记,隆昌市扶贫开发局党组书记、局长,隆昌市乡村振兴局原党组书记、局长。
2023 年 7 月,刘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隆昌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 年 12 月,刘健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4 年 5 月,刘健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30 万元。
【案探】
提到刘健,给人的印象是温雅斯文、勤奋刻苦,28 岁担任副镇长,随后又在镇长、镇党委书记、扶贫开发局党组书记等多个重要岗位任职,本应是前程似锦、未来可期。谁曾想,刘健在领导岗位 15 年,走一路贪一路,到一方腐一方,成了一个严重的政治生态 " 污染源 "。
" 想到自己的种种行为,我就感到无地自容。我痛恨自己犯下的错,是我追名逐利、贪图享乐,自掘坟墓、自取灭亡。" 现如今,刘健常常半夜惊醒、暗自流泪,无数次责问自己是为了什么?
隆昌市乡村振兴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健接受审查调查。
急于求成,热衷追名逐利
" 我工作上全力帮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这是我的职责所在,从未想过什么回报和好处。"1999 年,刘健来到黄家镇政府工作,凭借踏实肯干、任劳任怨的作风,得到了组织和群众的一致认可。2006 年,年仅 28 岁的刘健便被提拔为黄家镇副镇长。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任何事业的成功,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脚踏实地、夯基垒土,才能脱颖而出。刘健的成长经历就是最直接的证明,他之所以能够晋升副镇长,源于 7 年的埋头苦干、辛勤付出,但刘健对此认识并不清晰。
上任后,刘健信心满满,感到前途一片光明,想要尽快拿出亮眼成绩证明自己,以求更进一步。与此同时,刘健还发现,当自己担任副镇长后,前来 " 上门拜访 " 的商人老板突然增多。" 我当时主要分管负责乡镇建设工作,经手的工程项目多,资金也多。我很清楚他们来找我是为了什么,对那些请客送礼都直接拒绝,只想一门心思扑到工作上去,得到更大的提拔进步。"
然而一年多以后,工作上的成效并未达到刘健的预期,职务上也没有变动。彼时刘健的内心如同一颗烧得火红的石头,而现实犹如一盆 " 冷水 ",让他的思想开始出现了一些 " 裂痕 "。" 一方面感觉自己能力太差,另一方面感到进步太慢,一步慢、步步慢,让我很受打击。"
就在这时,他人对其奉承恭维带来的满足感,填补了刘健在事业上的失落感。" 虽然工作上的成绩不理想,但那么多人来找我汇报工作、请我吃饭,让我感到很有面子。看到一些班子成员经常毫无顾忌参加宴请,我就不再拒绝,和他们打成了一片。" 刘健逐渐丢弃了洁身自好的人格和尊严,选择了随波逐流。
腐化堕落往往从 " 吃喝 " 开始。与商人老板们熟络后,刘健频频出现在商人老板的饭局里,在推杯换盏、豪车接送、溜须拍马中自我陶醉、自我迷失、自我放纵,工作作风越发散漫,思想 " 裂痕 " 越发扩增。" 我以后也要过这种好房好车有钱的日子 ……" 刘健在忏悔录中写道。
慢慢地,刘健心中对金钱的渴望越来越强烈,开始收受红包礼金。" 逢年过节收点红包属小钱,不算什么大事,是人之常情,也是社会风气 ……" 抱着 " 只有他知我知 "" 不收白不收 " 的侥幸心理,刘健开启了 " 贪欲之路 "。
欲壑难填,上演 " 花式捞钱 "
2008 年春节前夕,房地产开发商曹某某为让当地政府加快征地拆迁进度,特意到刘健的办公室拜访。离开时,曹某某递给刘健一个信封表达 " 新年祝福 "。待曹某某走后,刘健打开信封发现是 1 万元现金,忐忑不安,赶紧将其塞进抽屉里,并将门反锁,接着一连几天都不敢用,只是偶尔拉开抽屉看一看,却越看越欢喜。
" 我平时也帮了她这么多忙,这只是个拜年红包而已,而且大家都收我为何不能收 ……" 在一番自我安慰后,刘健心安理得收下了这笔钱。殊不知,这是曹某某让他走向犯罪深渊的第一笔 " 饵料 "。
" 那是我第一次送钱给他,是想借着加快拆迁进度的理由‘投石问路’,看到他当时没有拒绝,我就知道成功了。" 据曹某某交代。
尝到权力变现的 " 甜头 " 后,刘健胆子大了起来,私欲不断膨胀,从开始的 " 吃点拿点不算啥 ",发展为 " 贪点占点也无所谓 ",甚至毫无底线设法 " 捞钱 "。
刘健打着 " 人情世故 " 的幌子,将党的纪律抛诸脑后,不断收受黄金吊坠、茅台酒、冬虫夏草等贵重物品,但这些并未满足刘健的贪念,此后连猪肉、乳胶床垫、电视等生活物品都统统来者不拒。经查,刘健收受 1 万元及以下的红包礼金和物品就达 65 次,累计金额达 40 余万元。
欲壑难填,贪念会如泛滥洪水滔滔难遏。刘健一开始对老板们的 " 心意 " 半推半就,到后来干脆千方百计变着花样 " 捞钱 ",把 " 雁过拔毛 " 体现得淋漓尽致。
" 你们需不需要资金周转?需要的话,我可以借钱给你 ……"2014 年,刘健见曹某某的企业经营不错,想从中分一杯羹,随后向曹某某以 3% 的月利息借出 50 万元,短短 4 年收受曹某某所送 " 投资回报 "15 万余元。
2016 年某天下午,刘健主动拨通了工程承建商伍某某的电话," 我最近看上了一辆车,但还差 15 万,你看能不能借点钱给我 ……" 伍某某虽然感到很惊讶,但为了能有更好的 " 合作 " 机会,当晚便将现金送到他家楼下。之后,刘健认为伍某某所承建的工程都得到了他的关照而获利,便从未提及还款一事。
经查,自 2008 年以来,刘健利用职权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 34 人提供便利,分 93 次受贿 200 余万元。
带坏队伍,搅浑 " 一池清水 "
2017 年春节前夕,身为双凤镇党委书记的刘健前一刻还在文件上签批,要求严格遵照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止节假日乱发补助。一转身,刘健就召集其他班子成员,商议通过套取财政资金向班子成员发放 " 过节费 ",而其他人却无一人提出异议。
刘健认为," 只要是大家共同作出的决定、共同参与的活动、共同享受到好处,即使有过错也不会太严重,甚至不会受到处分。" 而其他班子成员同样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是 " 一把手 " 带头推动的事,且自己也有获利,就顺水推舟将 " 过节费 " 收入囊中,完全不顾党纪要求,忘记了自己应该履行的政治责任、监督责任。
几年间,该镇 15 名班子成员违规领取 " 过节费 " 共计 30.39 万元,其中刘健个人获得 3.8 万元。
不仅如此,由于镇政府未配备公务用车,刘健便以 " 私车公用 " 之名行 " 私车公养 " 之实。通过虚增广告费、办公用品费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以 " 车辆磨损折旧费 "" 车辆燃油费 " 等名义违规领取费用,短短 3 年时间费用达 16 万余元。
" 揩 " 了公家的油,终究摆脱不了 " 滑倒 " 的命运。刘健的行为看似为班子成员谋 " 福利 ",实则是拉众人 " 下水 ",给违纪违法行为开了 " 口子 ",他带头违纪,带坏班子队伍,败坏单位风气,使其工作过的单位政治生态受到严重破坏。
经查,刘健严重违纪违法案中,直接或间接涉及科级干部 18 人、其他党员干部 12 人,其中,22 人被立案审查调查、28 人受到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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