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上能否体现登记的农历日期?
8月28日,江苏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谢晓军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走进江苏《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节目。针对市民的上述提议,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副处长周诚表示,这个建议,我认为是可行的;结婚证有法律效力,由民政部统一制发格式,将把诉求向民政部反映,提交民政部研究论证。
节目中,南京市民汪先生表示,8月10号是七夕节,他在电视新闻上看到这天到民政部门预约、登记结婚的新人不少,后来发现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只有阳历的8月10日,没有“甲辰年七月初七”,觉得没能体现出七夕节这天登记的意义。其实,很多人选择结婚日期时会参考农历,但这些在结婚证上没有体现。他建议在结婚证的登记日期中增加农历日期,或增加选项,由新人选择,“我觉得,在结婚证登记日期中增加农历日期,既符合文化传统,也可以体现新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谢晓军回应称,民政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要做到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婚姻登记是基本公共服务,下一步要积极推动朝更温情、更人性化的方向发展,“关于结婚证上增加农历日期、增加盲文内容的建议,我觉得都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近年来,江苏在婚姻登记方面做了一些新尝试,是全国首批跨省办理婚姻登记的试点省份,今年以来办理跨省婚姻登记6.1万对,方便了群众。同时,推动各地利用文化名胜,如南京夫子庙、苏州耦园等,建了一批婚姻网红打卡点,广受新人欢迎。
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副处长周诚补充说,结婚证由民政部统一制发格式,增加农历日期的建议,他认为是可行的,但格式需由民政部统一修改,之前各地不能自行修改。下一步,将把网友提出来的诉求向民政部反映,提交民政部研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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