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学科技园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大学属性不强、园区功能薄弱等问题,在服务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表现并不如意。据调查,高校发明专利的产业化率只有3.9%,而全国139家国家大学科技园在孵企业中仅四成为高校师生创办企业,依托高校科技成果创办的企业更是少之又少。
教育部致力于将国家大学科技园打造成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师生创新创业的“双中心”。
科技成果转化是创新链与产业链结合的关键环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部署,“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国家大学科技园在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具有独特优势,能够集成优质创新资源,构建创新创业良好生态。随着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调整和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的清理规范,中央科技委赋予国家大学科技园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类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的新定位。基于此,教育部致力于将国家大学科技园打造成为高校产教融合引领地、师生创新创业实践地、技术转移承载地、科技企业孵化地以及产业生态培育地,形成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师生创新创业的“双中心”。
然而从现实来看,国家大学科技园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大学属性不强、园区功能薄弱等问题,在服务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表现并不如意。据调查,高校发明专利的产业化率只有3.9%,而全国139家国家大学科技园在孵企业中仅四成为高校师生创办企业,依托高校科技成果创办的企业更是少之又少。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缺乏科研水平与市场意识兼具的创新创业人才。研发人员缺少“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意识,且大学科技园缺少既懂技术又懂法律、经济以及管理相关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无法深入挖掘具有转化潜力的科技成果。其次,高水平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缺位。科技成果转化链条的良性循环不足,难以促成先进技术、资本、市场资源的有效整合。再次,技术与产业之间供需不够匹配。由于面向实际应用的评价导向不足,高校科技成果具有“高枝青果”的不利转化特征,研发不面向应用,导致成果不适应市场需求。最后,大学科技园的科技金融服务能力不足。市场上缺乏支持早期研发和成果转化的基金,大学科技园投资功能缺失,无法建立“投资+孵化”模式,初创科技企业面临着融资难、融资贵的现实问题。
当前,在大学科技园优化重塑的改革背景下,需要进一步提升其促进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核心功能,完善“创新策源-概念验证-供需对接-孵化培育”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全链条服务,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建立成果主动挖掘机制。通过设置各学院科技成果转化专员、对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进行追踪和分析、举办具有转化潜力科技成果评选活动等方式主动服务院系科研团队、挖掘潜在可转化的科技成果。大学科技园要配备专业化科技服务人才队伍,并通过技术转移业务培训等方式提高人才素质。同时,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推动大学科技园集聚适应创新创业服务人才所需的要素资源,打通院系与科技园人才流通的渠道。
二是搭建成果转化概念验证平台。概念验证中心能够对早期科技成果和未来产业技术概念进行筛选,提供原理验证、产品概念和商业模式验证、技术可行性论证、原型制造等验证服务,帮助嫁接市场化转化资源和服务,降低市场化风险。加大对概念验证中心的资源投入,设立概念验证基金开展专业化服务,实现“从0到1”的硬科技创新创业。
三是建立科技成果信息共享机制。搭建技术供需信息服务平台,推动高校科技成果信息及知识产权与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需求之间的有效对接。推进创新攻关的“揭榜挂帅”制,从问题和需求出发引导科研攻关。通过组织产学研对接活动等方式,加强产业界、学术界和研究机构之间的合作,共同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定期面向在校师生征集遴选优秀科研创新项目,通过组织参与科技成果展会、交易会,强化与企业需求、金融资本的对接,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四是打造“投孵联动”的企业孵化模式。大学科技园需要集成创新资源,对成果转化项目进行“种子投资+孵化服务”,助力其发展壮大。在孵化服务方面,大学科技园要提供高质量的技术咨询、市场分析、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动员具有实战经验的投资人、企业高管等校友加入服务体系,打造创新生态。在种子投资方面,构建大学科技园特色投融资体系,通过与银行、风险投资机构合作提升资金支持能级;地方政府要加强引导基金的作用,并制定税收减免、资金补贴等优惠政策,进一步夯实“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金融服务。
科技成果产业化是连接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通过上述建议的实施,希望可以提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和质量,将科技成果从高校的“装饰品”变成落地的新产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作者系张震、丁攀、吕娜、杨静,同济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本文为上海市欧美同学会研究中心资助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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