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7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4年上半年的“半年报”之后,广东、河南、湖南三省纪委监委陆续公布了今年上半年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7月28日,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2024年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2024年上半年,广东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53454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2001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49131件。立案25519件,其中立案厅级干部81人、处级干部1323人、科级干部3642人。处分15156人,其中党纪处分13208人、政务处分3402人;处分厅级干部71人,处级干部814人,科级干部2239人,一般干部1930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10102人。
2024年上半年,广东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38389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22557人次,占总人次的58.8%;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2034人次,占31.3%;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750人次,占4.6%;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2048人次,占5.3%。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行贿人员1568人,移送检察机关199人。
此前一天,河南省纪委监委在27日通报2024年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2024年上半年,河南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3.1万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1.5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7.7万件。立案3.4万件,其中立案厅局级干部68人、县处级干部552人、乡科级干部3315人;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5242人。处分3.2万人,其中党纪处分2.4万人、政务处分9591人;处分厅局级干部41人,县处级干部476人,乡科级干部2598人,一般干部7715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2.1万人。
2024年上半年,河南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76077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43477人次,占总人次的57.1%;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6971人次,占35.5%;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2083人次,占2.7%;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3546人次,占4.7%。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行贿人员517人,移送检察机关66人。
近期通报上半年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的还有湖南省。
2024年上半年,湖南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39005件次,处置问题线索40221件,谈话函询7282件次,立案21143件,处分14348人(其中党纪处分11435人)。处分厅局级干部37人,县处级干部425人,乡科级干部2102人,一般干部2446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9338人。
2024年上半年,湖南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578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1082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58.9%;第二种形态11522人次,占32.2%;第三种形态1645人次,占4.6%;第四种形态1540人次,占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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