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提灯定损”。深圳网友陈女士租住房东的房子期限是一年,租金是每月9000元。8月20日退房时,房东找来专业的验房师,打着高光手电筒一点一点地查验,居然在小小的房间里用标签纸标注出了七八十处“问题”,包括吊柜感应灯带脱落粘接不牢、墙面油漆污染、墙面油漆鼓包、踢脚线松动、插座面板划痕、干区地面积水等等。
这堪比刑警勘验现场的一丝不苟,让人想起了之前江西的“提灯定损”时房东的刻薄。租客陈女士对此表示不认可并报警处理,虽然警察在现场也批评了房东,但是因为这属于民事纠纷,警察也很难介入。之后房东拒绝调解,除了拒退还18000元押金,还要求她进行“补偿”。
涉事房屋所属的社区工作人员建议,陈女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8月20日,陈女士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后,此事受到网友关注。
一个法治的社会,公民当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利。但是,事事都要求“拿起法律武器”才能讨回应有的公道,而且是非很明确的事,都逼着公民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去提起民事诉讼,是不是说明哪里出了问题?
就房屋租赁纠纷来说,房东的利益和租客的利益应该得到平等保护,但是在现实当中却是,房东占据了更多的主动权,一方面是“本土作战”,更重要的是,手握动辄数千乃至上万的押金,变成了对租客肆意盘剥的“大杀器”,千方百计地挑毛病,处心积虑地扣押金。谈起要回押金,已经成为很多租住在大城市里的年轻人的“心理阴影”。
如果租客租房过程中,对租住的房屋造成了损坏,当然房东有权要求按法律或者合同索赔。但是房屋的正常的损耗、磕碰、折旧,这是房东应该承担的成本,而不能够转嫁到租客头上,甚至变成了敲诈租客的借口。房子总是越租越旧,家具总是越用越旧,这是客观的物理规律。个别房东搞“提灯定损”,拿正常的折旧损耗说事,那就是在敲诈,远远超出了正常索赔的范围。
法律不能也不会允许,一方披着合法的外衣,破坏公平交易规则,肆意侵蚀其他主体的合法权益。
城市租房殊为不易,很多年轻人在大都市选择了租房生活。“提灯定损”之类的戏码,不仅损害了广大租客的经济权益,更危害到租房市场的秩序稳定。
房东扣着押金不想还,已经成为了租赁市场中的一大祸害,房客却难以找到便捷的维权渠道。就像这起事件当中,警察到现场哪怕批评了房东,但是也不能够干涉民事纠纷;当地的社区也仅仅是要求租客去打官司。
其实,这都不是有效的解决矛盾的方式。这就要求我们的社区、公安、司法调解、房地产部门等各个部门共同协力,提出更为便捷、更为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机制,不要让“提灯定损”的事情一再发生,不要逼着租客只能够到网上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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