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一品红7月底公告子公司因集采串标被罚2.66亿元后,国家医保局通报了第七批集采串标的详细情况。
8月2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消息称,在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盐酸溴己新注射液的6家投标企业,包括成都欣捷高新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仁合益康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江西亿友药业有限公司,以及占某泽、黄某栋、黄某铭、高某等自然人团伙成员和该药品部分代理商组织、参与了串通投标。
串标企业和代理商之间通过签订代理协议、协商申报价格、给予利益分成等方式,事先约定了中选企业和落选企业,涉嫌违反采购标书及有关法律规定,并造成医保基金损失。
国家医保局表示,目前,医保部门已将相关企业串通投标造成多支出的资金追回至医保基金。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品种盐酸溴己新注射液作废标处理,请各地按非集采品种进行挂网管理,确保临床供应。
此次串通投标案涉及的产品是溴己新注射剂,这是一款祛痰药物,也是第七批集采品种。
早在今年4月,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就发布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的《关于约谈国家组织药品集采部分价格异常品种投标企业的公告》,有群众举报溴己新注射剂、奥曲肽注射剂、哌拉西林他唑巴坦注射剂、甘油果糖氯化钠注射剂等4个品种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存在投标价格异常情形。联采办对上述4个品种的所有投标企业进行约谈。
7月27日,一品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品红,300723)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广州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的违约通知书。一品红制药(包括一品红制药授权人)在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盐酸溴己新注射液投标中存在 《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 文件编号:GY-YD2022-1)17.4 条款的情形,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受到相应处理,并由一品红制药承担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按照一品红制药的销售数据测算,上述违约行为造成采购方损失人民币2.66亿元。一品红制药将严格按照相关约定,将损失金额全部退回。此次退回金额比去年全年的净利润都高。
据2022年7月公布的中选结果,溴己新注射剂有4家中标,除了一品红,还包括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仁合益康集团有限公司(河北仁合益康药业有限公司受托生产)以及成都欣捷高新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美大康佳乐药业有限公司受托生产)。
8月14日,石四药集团(2005.HK)也公告称,收到海南、河北、宁夏向全资子公司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发出的三份通知,海南、河北及宁夏就有关石家庄四药的盐酸溴己新注射液的信用评级中发现石家庄四药有投标缺陷。石四药集团称,除了三个省市,公司还在其他六个省市销售盐酸溴己新注射液,其他六个省市也可能收到类似通知,该药的通过集采的销售将受到影响。公司制定了业务计划,集中在九个省市以外的地方拓展销售。公司认为,这些通知对公司整体的经营或财务情况并无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最新的通报,包括一品红在内的4家中标企业均受到相应的处罚。据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的公告,取消盐酸溴己新注射液4家原中选企业的中选资格,并将6家企业全部列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违规名单”,暂停其一定期限内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资格。
具体来看,经前期约谈,成都欣捷、仁合益康、广州一品红、石家庄四药已退回医保资金损失,主动下调盐酸溴己新注射液价格,并另外选取3-4个药品主动降价。同时,鉴于仁合益康、广州一品红、石家庄四药3家企业在调查中积极配合并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决定暂停其从2024年8月21日至2025年2月20日(6个月)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资格;对成都欣捷、上海旭东海普、江西亿友3家企业,暂停从2024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0日(12个月)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资格。
此外,各省份医药集中采购机构已分别对参与串通投标的企业实施“严重”等级的失信评级,有关企业的盐酸溴己新注射液挂网资格、企业参与集中采购的申报资格或入围顺位、综合评分等将受到不同程度约束。此外,各有关部门已对串通投标团伙、6家企业及有关人员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开展调查。
国家医保局强调,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是重大惠民政策,医保部门将坚定不移持续推进。这一事件再次说明,医药购销领域某些企业和个人在利益驱使下藐视法律法规,侵蚀社会公共利益,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规范参与医药集中采购,串通投标将被追回违规获利、影响企业声誉和利益,也触犯了法律法规红线,必将受到惩戒;同时特别提醒有关从业人员,个人参与违法活动也难逃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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