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周口市淮阳区公安局发布一起案例:8月14日凌晨,两名男子用自制粘杆捉壁虎,被民警巡逻防控时查获,目前两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猎捕的44只壁虎已放生。
私自捕捉壁虎可能引来牢狱之灾,这或许超出了不少人的常识性认知。但很多所谓的“常识”,只是来自过往的朴素生活经验,并不能作为现代社会中的个体行为指南。私自捕捉壁虎等看似不起眼的野生动物,可能触犯法律,便是一个警示。
壁虎属于“三有”保护动物,即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其非法狩猎1只以上就属于违法行为,20只以上可刑事立案,50只以上为重大案件,100只以上或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为特别重大案件。所以,勿以恶小而为之。伤害生活中看似常见、普通的野生动物,真的可能给自己引来“牢狱之灾”,儿戏不得。
另一方面来说,在讨论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量刑标准时,非常有必要对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现状有一个基本了解。
我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具有丰富而独特的生态系统、物种和遗传多样性。自1992年签署《生物多样性公约》以来,我国始终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诸如大熊猫、长江江豚等本土特有旗舰物种,在系统性的科学保护措施下,种群数量都得到了较好恢复。而这些旗舰物种的种群恢复,背后就是整体生态环境的向好和生物多样性的改善。
生态系统复杂精密,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除了旗舰物种,很多不起眼的生物——如壁虎,同样对生态安全影响重大。壁虎是重要的昆虫控制者,有助于维持生态平衡,也是食物链中的重要一环,对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起着关键作用。任何一个物种数量的减少乃至灭绝,很可能就是引起系统性生态灾难的“最后一根稻草”。这也是全世界目前都如此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要义所在。
根据2021年中科院魏辅文院士等发表的研究报告显示,尽管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生物多样性下降的总体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生物多样性保护仍然面临挑战;其中多数问题是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的。比如此次案件中的“受害者”壁虎所属的爬行类动物,正经历着全球范围内的种群快速下降和物种灭绝。
在2013年的一篇研究中,学者们随机选取了全世界1500种爬行动物并量化分析了这些物种的灭绝风险,结果表明这些样本物种中的19%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灭绝风险。我国特有的143种爬行动物中,受威胁的有39种,占特有爬行动物总数的27.27%。虽然与2004年的《中国物种红色名录,第一卷:红色名录》记载对比,有34种爬行动物解除受胁状态,但有57种由无威胁物种和新增物种被上调为受威胁物种。
威胁我国爬行类动物生存的人为因素中,为了获取食品和药材而进行的捕杀、不合法的宠物采集与饲养、文化活动以及实验材料采集等都是重灾区。这与很多人对动物等自然资源的利用缺乏科学态度和法律常识,有很大的关系。
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它不仅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严格执法和科学管理,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以典型案例为契机,充分释放其警示作用,不仅可以帮助公众了解法律条文的内容,明白底线和红线在哪里,更是在重塑大众的常识和认知。
一定要认识到,不只是大熊猫、东北虎等国家级保护动物才受保护,“三有”动物同样不可擅自猎捕。期待这起“壁虎案”,能给更多人带来警示和教育,补上野生动物保护的法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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