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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
2024年7月22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青海省天峻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天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索某等十二人犯寻衅滋事罪一案,为确保司法公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22日作出指定管辖决定书,依法指定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法院依照刑事第一审程序对该案进行审判。
5月11日,有网友爆料称,一起刑事案件在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天峻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审判长突然宣布休庭,合议庭成员退庭后,辩护人意外发现,上级法院、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哈斯朝鲁和天峻县人民法院院长樊旭华通过微信群“指导”庭审,并让审判长打断律师说话的时候要“硬气点”。
该案辩护人当场以合法庭审受非法干预为由报警。辩护人认为,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哈斯朝鲁和天峻县人民法院院长樊旭华,通过微信群实时“指导”庭审的行为破坏了两审终审司法制度,有关人员涉嫌渎职犯罪。
辩护人后将相关情况反映至上级法院和检察院。5月13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回应称,该院正在核实调查。
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于5月13日晚发布情况通报称,辩护人在休庭期间进入审判区拍摄合议庭成员电脑屏幕登录的个人微信界面等行为严重扰乱人民法院正常工作秩序;被告人家属将照片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引发舆情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本案属重点监管的“四类案件”,中院派员指导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符合规定,但具体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监管措施不规范的情形等。
这份通报再次引发争议,据财新报道,有法学专家表示,中院指挥下级法院审案的做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涉嫌严重违法。海西州中院是争议的一方,自己澄清自己难以服众。本案也不宜由天峻县法院继续审理,建议改变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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